1.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略) 关于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 号文),
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由原来:
4.2.1投标人须具有 (略) 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
修改为:
4.2.1投标人须具有 (略) 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含三级)(适用于按照建建[2001]82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含三级)(适用于按照建市[ * 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2.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由原来:2015 年 10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止延长到 2015 年10月28日
12 时 00 分。
3.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区石湾榴苑四街四座
地 址: (略) 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小姐
联 系 人: 邓剑锋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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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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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