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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兴隆镇单南村活畜交易中心改造提升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兴隆镇单南村活畜交易中心改造提升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西审管投资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
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2023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拆除工程:计划拆除围墙735.41米平房1139平方米简易棚 268平方米绿化隔离带571平方米。道路及场地工程:计划新建混凝土露天交易区4604平方米场
地道路22094平方米,结构层总厚度为43厘米,从上至下依次为18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15厘米厚级配砂砾10厘米厚石灰土。建筑工程:计划新建地上一层砖混结
构公厕堆积棚164.85平方米,其中公厕103.41 平方米,堆积棚61.4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2米,墙体采用煤矸石多孔砖,外墙厚为360毫米,内墙厚为240毫米,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配套50立方米化粪池1座新建砖混结构电子秤房2间55.56平方米新建边沟500米2.1 米高砖围墙594米电动门3
座铁艺大门1座挡土墙260立方米,护坡85立方米敷设给水管124米排水管120米电力管360米电信管300米新建480立方米卸牛台1座栓牛杆1038米,交
易大棚顶棚除锈4025平方米配套高杆灯1台电子秤4座消毒器具等。
2.2 建设地点:西吉县兴隆镇单南村。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0日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16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址:西吉县兴隆镇 地址:宁夏回族 (略) 北京路派胜世贸城S-2号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禹珍 联系人:马少华
电话:* 电话:*
2023年05月09日
西吉县兴隆镇单南村活畜交易中心改造提升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兴隆镇单南村活畜交易中心改造提升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西审管投资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
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2023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拆除工程:计划拆除围墙735.41米平房1139平方米简易棚 268平方米绿化隔离带571平方米。道路及场地工程:计划新建混凝土露天交易区4604平方米场
地道路22094平方米,结构层总厚度为43厘米,从上至下依次为18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15厘米厚级配砂砾10厘米厚石灰土。建筑工程:计划新建地上一层砖混结
构公厕堆积棚164.85平方米,其中公厕103.41 平方米,堆积棚61.4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2米,墙体采用煤矸石多孔砖,外墙厚为360毫米,内墙厚为240毫米,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配套50立方米化粪池1座新建砖混结构电子秤房2间55.56平方米新建边沟500米2.1 米高砖围墙594米电动门3
座铁艺大门1座挡土墙260立方米,护坡85立方米敷设给水管124米排水管120米电力管360米电信管300米新建480立方米卸牛台1座栓牛杆1038米,交
易大棚顶棚除锈4025平方米配套高杆灯1台电子秤4座消毒器具等。
2.2 建设地点:西吉县兴隆镇单南村。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0日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16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址:西吉县兴隆镇 地址:宁夏回族 (略) 北京路派胜世贸城S-2号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禹珍 联系人:马少华
电话:* 电话:*
2023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