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北 (略)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场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名称)的委托,对招标人的曹妃 (略) 场整体出租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曹妃 (略) 场整体出租项目;
2.2项目地点:唐海镇建设大街和大通路交叉口东行250米路北;
2.3租赁底价:*.00元(76900.00元/年);
2.4租赁期限:五年;
2.5招标范围: (略) 场由两间房屋建筑物及空场地组成。房屋建筑物于2004年建成,混合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面积共247.60㎡。 (略) 场所在地为商业划拨用地,面积为96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至少包含农副产品、餐饮、日用百货、五金家电、建材、仓储物流、洗车装具类别之一)
3.2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5日9:00时至2023年12月1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场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曹妃甸区华兴路7号
联 系 人:闫树华
联系电话:03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 址: (略) 路北区茂华中心27楼1门1608号
联 系 人:马海鑫
联系电话:0315-*
电子邮箱:*@*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