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 (略) 信息技术部2024年至2026年(24个月)集中化ERP报账系统运维人天服务框架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 (略) 信息技术部2024年至2026年(24个月)集中化ERP报账系统运维人天服务框架项目(项目编号:GZYD* ,代理编号:DAGZ*)。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信息技术部2024年至2026年(24个月)集中化ERP报账系统运维人天服务,本项目所需采购的集中化ERP报账系统运维人天服务内容对应的是IT运维品类模版中的系统运营支撑服务,主要包含内容如下: 集中化ERP报账系统运营服务主要是指为买方提供技术支持类服务,包括日常运营保障和专项服务; 日常运营保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业务支持、重点业务保障、问题处理分析和及时响应性维护等; 专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能力支撑保障、特殊时期专项保障等。 1.3项目预算:含税244.*万元(不含税230.*元)。 1.4项目服务地点:贵州省。 1.5采购周期: 1.5.1可下单周期:(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止。(2)标包执行金额达到框架上限金额(上限金额为含税预算金额)。 达到以上条件之一者框架采购(下单)立即停止。 1.5.2自动延期条件:在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内,如果*方公布有关本项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合同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在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内,如果*方没有公布有关本项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 自动延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终止: (1)*方公布有关本项目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2)*方提前15日通知*方终止本合同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通知载明的日期当日终止。*方公布有关本项目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1.6采购包划分:不划分标段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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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主体登记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项目业绩: 应答人应具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时间应在2021年8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间,单个业绩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应不少于*元(含税); 类似项目指采购内容包含以下内容中至少一项的项目:IT系统运维或IT系统运营或IT系统技术服务; 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①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②业绩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依据,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材料签订日期为依据。 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总金额为准(如出现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总金额大于框架协议金额的,以两者中较小金额为准)。 ④业绩数量,按单项合同和框架协议的数量计算。 ⑤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须提供【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包含不限于电子发票、纸质发票扫描件、该发票在国家或地 (略) 址的查询结果截图等证明文件之一),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单项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框架协议和其中一张采购订单(结算证明)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 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中签字盖章要求,原则上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其一的,即可认定有效,但业绩合同中另有说明的除外。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中的签字或盖章,包含但不限于合法有效的签名、盖章、电子签名、电子章等。 ⑦ (略) (略) 的业绩不能互用。分 (略) 业绩, (略) 业绩,不同分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 3.纳税人要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如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 ②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国 (略) 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信息截图; ④一份近期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需提供为本项目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4.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 5.不得存在的情形: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财产被冻结且影响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08月01日至应答截止日期 )有严重违约的(类似项目因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1)行政监 (略) 站上发布处罚公告且处罚金额达到合同金额50%以上的;2)被中国移动纳入严重负面行为或特别严重行为的); (6)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处于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在任一区域内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期限内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 (略) 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 (略) 站:http://**) (7)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08月01日至应答截止日期 )有骗取中标;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 (略) 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 (略) 站:http://**))。 (8)应答人为失信被执行人;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站:http://**)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应答人产品或服务被中国 (略) 或中国移动 (略) (含各分公司)在禁止合作期内的; (10)违反《中国移动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代理商要求: 不接受代理商;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 (略) 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8月28日22时00分至2024年09月0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 (略) (http://**,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 (略) ,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 (略)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 (略) 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 (略) ” (http://**)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 (略) 地 址: (略) 观山 (略) 1号 邮 编:* 采购项目经理:李经理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观山湖 (略) (略) 交汇处美的置业广场T3栋17楼1号 邮 编:* 联 系 人:罗明春/周承英/秦娅/段群丽/张伟/王开武/朱麒汐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 (略) (http://**)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9.1供应商办理CA证书流程及相关事项: 9.1.1供应商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报名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139-0123,联系邮箱:*@*hinamobile.com。(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数字证书贵州地区办理地点: (略) 云岩 (略) 180号移动营业厅内,电话:*,周一至周五9:00-17:00。CA证书办理有效期为一年,关于证书过期及更新问题,请登录中国移动采 (略) 首页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中进行查看。 9.2 ES系统唱价注意事项: 9.2.1参与应答的供应商优先选择在系统上参与公开唱价,可不到达公开唱价地点参与现场唱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移动采 (略) (http://**)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 9.2.2供应商可在应答截止时间后,异议截止时间(公开唱价时间后1个小时)之前,在线查看开标记录,供应商如对开标有异议,可在异议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异议,视为对本项目开标无异议。 9.2.3如唱价过程中供应商无法查看报价、无法在线提交异议等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400-139-0123)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 (略) / (略) 2024年0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