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南大道路面改造工程的补充通知
1、开标时间: * 日上午9:00。
2、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的 (略) 撤销投标文件再重新递交,如需更改建造师和五大员信息的可更改。
3、本项目拟派的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 (略) 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4、之前已打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依然有效,无法参加开标会议的潜在投标人等开标会议结束后退还。
5、计划工期: * 日— * 日,共60天。
6、本项目招标为建养合一,项目保修期为8年,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路面质量问题中标人须在接业主通知1个月内保修到位。保修期内业主委托第三方每年检测,验收标准如下:
“白改黑”工程建养一体化验收标准
序号 |
验收指标 |
验收标准 |
1 |
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 |
≥95 |
2 |
路面车辙深度 |
≤15mm |
3 |
反射裂缝(条数) |
≤15条Km |
4 |
国际平整指数IRI |
<2.0m/Km |
7、原工程款进度的支付:政府性投资工程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当工程量完成3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5%;当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30%;当工程量完成8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80%;结算审计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0%,余款除留5%的质保金外在一年内付清。现改为:政府性投资工程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当工程量完成3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5%;当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30%;当工程量完成8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50%;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结算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余款40%为工程质保金(不计息),保修期每满一年验收合格付5%,第8年付清。
(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