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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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68,63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项目负责人要求第5条变更为: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其中一项其他业务负责人,各业务负责人不可互相兼任。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0补充内容增加:项目管理的取费基数为18926.13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取费基数为16507.12万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招标代理服务费变更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金额30476.31元。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投标保证金中“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须开标现场提交”均变更为“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以原件电子版提交”。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