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沙坡头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6年)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沙坡头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19日 09:0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09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略) (略) | ||
预算金额 | ¥4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0955-* | ||
采购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沙坡头区用理 (略) (略) 内经济部门办公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正丰香格里24#楼东1#营业房(中央东大道19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095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ZW)*
项目编号: D6405-*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沙坡头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6年)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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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6年) | 沙坡头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6年)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1 | 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物排放检测、地表水水质检测、城市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农田灌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重点入黄排水沟水环境检测、区域(农村)环境空气质量、土壤环境检测等,日常监督检查、信访投诉处理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及要求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检测内容及频次根据国家、自治区工作要求和沙坡头区实际情况,将适时变更和调整)。具体内容及详细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 | 服务期3年,*元/年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残疾人福利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4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2.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1.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7供应商在中国 (略)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1.8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 (略) 授权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2、以上1.3-1.6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承诺函,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以上除特别注明外,证明材料不提供原件,其扫描件应放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19 08:39:34 至 2024-03-2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0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与本公告时间不一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以本招标公告为准。 2.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宁夏 (略) ;宁夏公共 (略) 同时发布。 3.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新)—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 (略) 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4.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通过 CA (略) 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6.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 *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 (略) 金凤 (略)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 2305号。 7.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 (略) 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8.本 (略) 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 (略) 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 1 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4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服务指南- 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 (略) 0951-*、*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 群 * 获得帮助。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
地 址: (略) 沙坡头区用理 (略) (略) 内经济部门办公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 (略)
地 址: (略) 正丰香格里24#楼东1#营业房(中央东大道197号)
联系方式: * 0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何洋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娟
电话: * 095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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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4-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