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蚌埠头铺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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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胜利东路11 (略) 生态环境局六楼
项目名称 | 安徽蚌埠头铺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安徽蚌埠头铺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通凯 (略) |
项目概况 | (1)蚌埠头铺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户外型) 本期新建2台主变压器,主变容量为2×180MVA;终期建设3台主变压器,主变容量为3×180MVA;220kV本期出线4回(柏村2回、钟阳1回、香涧1回),终期8回,本、终期采用双母线单分段接线;110kV本期出线10回,终期14回,本、终期采用双母线单分段接线。本次环评按本期规模进行评价。 (2)柏村220kV变电站220kV头铺间隔扩建工程 柏村220kV变电站为运行智能变电站。220kV侧为出线2回(禹会、钟阳),双母线单分段单母联接线;远景8回,双母线单分段接线。本期扩建220kV头铺出线间隔2个,利用西起第五、第六出线间隔(原备用间隔),完善为双母线单分段接线。 (3)柏村-头铺220kV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路径长约27.3km,采用双回路角钢塔架设。导线采用2×JL3/G1A-400/35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 (4)香涧-钟阳π入头铺变电站220kV线路工程 新建220kV线路路径长度约19.0km,其中双回路角钢塔段18.5km、单回路角钢塔段0.5km。拆除原220kV线路长度约0.4km(含单回路杆塔1基),涉及老线路恢复架线长度约0.4km,单回路。导线采用2×JL3/G1A-400/35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 另本工程为满足钻越条件,需升高改造220kV钟柏2C43/禹钟4729线,新建220kV双回线路路径长度约0.32km(含杆塔1基),涉及拆除原双回线路0.3km(含杆塔1基),恢复架线220kV双回路线路路径长约0.4km。升高改造段建设内容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生生态 | (1)材料运输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现有公路,减少临时便道;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合理布置,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尽可能恢复原状地貌。 (2)变电站开挖需回填的土方堆放于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区,塔基开挖土方临时堆存于场地一角,施工结束后表土用作临时施工场地的复耕覆土,其余土方回填。 (3)线路建成后,对塔基处进行复耕或固化,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施工时对开挖土方进行苫盖、施工场地修建排水设施、沉淀池等,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取工程措施恢复水土保持功能等措施。 (5)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 (1)材料运输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公路,减少临时便道;材料合理布置,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地貌。 (2)施工结束后表土用作临时施工场地的复耕覆土,部分土方回填。 (3)线路建成后,对塔基处进行复耕或固化。 (4)对开挖土方进行苫盖、施工场地修建排水设施、沉淀池,施工结束后恢复水土保持功能等措施。 (5)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无油料跑、冒、滴、漏现象,未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 做好设施运维管理,强化运维人员环保意识。 | 项目运行过程中,未发现原有*生生态系统发生破坏的现象,变电站周边及线路沿线植被恢复良好 | 水生生态 | 临时施工场地、塔基远离水体,施工阶段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等。 | 临时施工场地、塔基设置远离水体,施工阶段未向水体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等。 | / | / | 地表水环境 | (1)施工废水:变电站站址施工区域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排入附近水体;线路工程塔基施工中混凝土一般采用商品混凝土,用水量较小,几乎无施工废水排放。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泥浆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线路施工人员一般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居民区已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内临时修建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直接排入周围环境,临时化粪池需进行防渗处理。 (3)本工程输电线路一档跨越张家沟河、赤龙涧大沟、皇庙截源沟、淮浍截源沟,在水体附近施工时,应加强管理,严禁在河流中冲洗施工机械;杜绝向河流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施工临时占地尽量利用已有硬化地面,同时利用已建道路进行运输,工程建成后对塔基处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等措施,将项目对周围水体的影响降至最低。 | (1)变电站站址施工区域设置了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未排入附近水体。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泥浆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未外排。 (2)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居民区已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化粪池处理;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内临时修建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未直接排入周围环境,临时化粪池进行了防渗处理,不影响周围水环境。 (3)线路跨越水体时未随意向河流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尽量减少了临时施工占地,工程建成后对塔基处进行了绿化或恢复了原有土地功能。 | 设置化粪池,检修等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 不影响周围水环境。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 | / | / | 声环境 | (1)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邻近居民集中区施工时,应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以进行隔声; (2)在施工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 (3)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 (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邻近居民集中区施工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以进行隔声,施工场界噪声达标; (2)施工设备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 (3)运输车辆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 | 变电站户外型布置,选用低噪主变;采用表面光滑的导线,提高导线对地高度。 | 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线路沿线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振动 | / | / | / | / | 大气环境 | (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施工工地内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场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防尘处理,尽量做到“永临结合”,保持道路清洁。 (3)气象预报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爆破、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等作业。 (4)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5)施工现场出入口大门内侧场内主道路应按有关规定固定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冲洗槽、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车辆冲洗宜采用循环用水。 (6)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废浆应当密闭运输。 (7)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8)堆放水泥或者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 (9)建(构)筑物内施工材料及垃圾清运,应当采用容器或者管道运输,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禁止凌空抛撒。 (10)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 (1)施工现场设置了围挡 (2)施工时临时占地进行了硬化处理。 (3)未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及拆除作业。 (4)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采取了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5)施工现场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未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车辆冲洗采用循环用水。 (6)施工期泥浆作业时设置泥浆沉淀池。 (7)施工过程中对裸露地面及时进行覆盖。 (8)对建筑材料、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处理。 (9)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实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 / | / | 固体废物 | (1)加强对施工期固体废物的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避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 (3)本工程需拆除铁塔,拆除铁塔后,需对塔基表面进行清理,使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废旧铁 (略) 作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 (1)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外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采取了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进行了清除,未影响后期土地功能。 (3)拆除铁塔后,对塔基表面进行清理,使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废旧铁 (略) 回收处理。 | 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废蓄电池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固体废弃物按要求处理处置。 | 电磁环境 | / | / | (1)变电站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2)本工程220kV架空线路导线严格按照设计高度要求架设,线路附近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评价标准要求。 | (1)工频电场强度:<4000V/m; 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架空线路经过耕地等场所时,工频电场强度:<10kV/m。 (2)导线高度满足要求。 | 环境风险 | / | / | 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排入事故油池,最终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 | 事故油池容量满足相应要求,环境风险可控。事故油坑、事故油池应采用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事故油坑、事故油池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浇筑,抗渗等级不低于P6,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单台主变压器最大油量的100%。 | 环境监测 | / | / | 按监测计划进行环境监测。 | 确保电磁、噪声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 其他 | / | / | / |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徽蚌埠头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项目代码:2102-*-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