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新民高端能化园区土地使用效率与综合服务水平,促进能化园区高质量发展;根据《新民镇高端能化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2023-3号、2023-5号国有建设用地合并论证报告, (略) 2023-3号、2023-5号国有建设用地合宗,现将合宗后规划条件内容公示如下:
一、宗地位置:小章村、卧龙村、屯庄村(以宗地测量图为准);
二、用地面积:321.4亩(以宗地测量图为准);
三、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四、技术指标:
1、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40万元/公顷;
2、建筑系数:不得低于30%;
3、建筑密度:不得低于30%;其中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4、容积率:不得低于0.6。
5、绿地率:不得低于12%且不得高于20%。
五、红线退让:
1、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管线管廊及道路绿化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及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
2、规划范围内不同用途建筑物在改建、扩建和新建时,应根据需要设置配建停车场(库)。
3、 (略) 实际情况,规划范围内建筑退让各道路红线距离如下: (略) 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分别为: (略) 主干路5米, (略) 次干路4米, (略) 支路3米;建筑物后退绿化带(G1)和防护绿地(G2)和广场停车场的最小距离均为3米,即退让上述地块界线3米;建筑退让相邻建筑地块用地界线。
4、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首先必须满足消防、地下管线、交通安全、市政设施、绿化等方面要求,还应符合日照、抗震等要求,并综合考虑采光、通风、环保、文物保护等要求,优先满足相邻地块现有建筑或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的要求,要根据建筑高度计算与相邻地块建筑之间的间距,取间距的一半。具体建筑工程的退让距离除以本规划为基本原则外,还应符合其它关于建筑间距的要求。
5、平行或垂直布置的建筑之间及建筑山墙之间的最小建筑间距必须按相关安全、消防及化工类规范进行设计。
6、公共活动场所、人行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地段必须考虑无障碍设计。
六、消防、交通、卫生、环保、抗震、工程管线、出入口设置、公共服 (略) 空间景观等应满足相关规定。
七、法规依据及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略)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纳入规划管理范围,监督规划条件执行情况。
现进行公示,相关利益人如有意见,请于7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 (略) 自然资源局。
本公示从公示之日起视为送达所有相关利益人。
附件: (略) 出让2023-3号、2023-5号宗地合宗宗地图
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2日
电话:029-*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