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略) 喷漆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 (略)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61-*
地 址: (略) 杜集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三楼
项目名称: (略) (略) 喷漆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段园工业集 (略) 2 号
编制单位:安徽 (略)
项目概况:
本次技改项目内容为:在现有于3#车间西北侧新建 1 座喷漆房及相应的环保设施,将现有淬火工序治污措施“UV 光催化+活性炭”处理措施更新为“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措施。本项目技改后,全厂总产能保持不变,不变更生产工艺,不新增用地,不新增人员。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对策措施:
(1) 废水
实行雨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 (略) (略) ,进入段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段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交叉因子从严执行。
(2)废气
本项目淬火工序废气采用引风机收集后,经“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系统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8%),经“滤棉+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效率 90%)”处理达标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
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处理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废油性漆漆渣、废油性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