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管理工作站:
你站以眉水管字〔2024〕9号文件报来的《关于上报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眉县农村供水水质问题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查,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由于近几年上级水利部门投资专用于供水工程水质提升经费资金较少,部分消毒设备老化达不到消毒要求,需要更换老旧设备,个别地表水厂无净化设施,在汛期或降雨时,水质受自然因素影响波动较大,需增加净化消毒设备,达到农村安全饮水的目的,该项目包含20个集中供水工程,通过实施该项目,惠及横渠镇、汤峪镇、常兴镇、营头镇、齐镇5个镇13个行政村,服务人口*人,对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建设任务和规模
同意工程建设任务。核定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消毒设备17套,净化设施3套。其中:
在横渠镇万家塬村13组、红祥村1-5及7组、红祥村11组、西寨村7-9组供水工程安装消毒设备4套;在常兴镇河祁村1-5组、石莲寺村1-3组供水工程安装消毒设备2套;在营头镇万霞村8组及9组、万霞村6组、红河谷村1组、2组、11-12组、15组供水工程安装消毒设备6套;在汤峪镇屈刘堡村1-9组、豆家河村5组、小法仪村2组供水工程安装消毒设备3套;在齐镇镇区、齐镇南寨村10组供水工程安装消毒设备2套;在横渠镇万家塬10-12组、横渠镇西寨村1组、汤峪镇新联村11-13组供水工程安装净化设施3套。
三、建设工期和工程管理
原则上同意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和组织实施安排意见。核定工程施工期为3个月。
四、工程概算
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及依据基本正确,收费基本合理,核定总投资为102.*元。
五、项目实施效益
请接到批复后,按程序办理开工手续,积极组织项目实施,按要求完成设备安装任务,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眉县水利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