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综合交通枢纽(站场)项目塔吊及施工电梯
设备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湖北 (略) (湖北 (略) (以下简称“建设集团”)的子公司)已承接黄梅县综合交通枢纽(站场)项目,根据项目进展,现委托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黄梅县综合交通枢纽(站场)项目
工程地点:黄梅县高铁新区。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梅发改审批字【2022】117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内容及规模:黄梅县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站场)项目,总建筑面积*.68平方米,其中,主站房建筑面积9467.04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驾乘公寓建筑面积 6326.64 平方米,地上六层,框架结构。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询比采购范围如下:黄梅县综合交通枢纽(站场)项目的塔吊及施工电梯设备租赁,包含: 1)塔吊租赁及塔吊司机、塔吊信号工;2)施工电梯及施工电梯司机等全部工作
2.3 租赁期限:
计划租赁开始日期为:2024年8月(具体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租赁11个月。
2.4 施工地点:黄梅县高铁新区。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为 (略) 注册供应商,且前期参与洽谈并经采购人审核作业能力强、类似业绩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未通过洽谈的供应商如参加本项目申请,其申请将被否决,请谨慎报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同一申请人最多可以同时对 1 个合同包提出申请,分别编制申请文件,但仅允许成交 1 个合同包;申请人同时在多个合同包取得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由采购人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各合同包报价合计最低的原则)确定申请人成交的合同包,若申请人拒绝的,其全部申请将被否决。(注:适用于多个合同包项目)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 (略) 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 (略) 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6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6.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能力、设备质量、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6.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能力、设备质量、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6.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 (略) 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6.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设备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采购 (略) 服务费500元/合同包。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0时0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芳草二街新城阳光国际广场G栋27楼
邮 编:*
联 系 人:姚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
2024年7月30日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资质要求 |
第1合同包 |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注:上述要求需同时具备。 |
注:1、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申请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第1合同包 | 方式一:
|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其所附资料只需证明其能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即可。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第1合同包 | 近5年承担过以下业绩: 1.1个塔吊租赁业绩(单个合同额不小于*)。 以上业绩需同时具备。 |
注:申请人应提供近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合同额,*、*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第1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 (略) 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 (略) 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1.对以上(1)、(2)、(4)信用状况 (略) 站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