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对鲁山县 (略) 年加工废石100万吨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有不同意见者可与环评与排放管理股联系。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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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平鲁环监表[2023]15号
(略) 生态环境鲁山分局
关于《鲁山县 (略) 年加工废石 100 万吨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鲁山县 (略) :
你单位申报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鲁山县 (略) 年加工废石 100 万吨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鲁山县库区乡西沟村二组,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1万元,位于鲁山县库区乡西沟村二组,租赁平顶 (略) 部分厂区及厂房约13091.36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拟用原料为鲁山县赵村乡赵村附近中原矿业产生的废石块,生产建筑石料,实现变废为宝、减轻环境污染、减少废弃物堆放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废石加工生产线一条及供电工程、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1万元。生产工艺为原料(外购废石)→鄂破→圆锥破→反击破→筛分→成品。项目年用电量约65万kW·h/a,年用水量约为4029.25m3/a,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排放量为7.59t/a,
二、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单位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文明科学施工, (略) 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建设标准按照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B级要求执行。
2、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冲洗,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及时清扫并洒水抑尘,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密闭并在原料库、成品区上方设置雾化洒水装置,定期对原料、成品进行洒水、抑尘;破碎、筛分工序在密闭车间内二次密闭;上料、破碎、筛分工序废气由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全厂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略) 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3﹞4号)中相关要求。
3、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地面的洒水抑尘使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4、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施密闭,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5、除尘器收集颗粒物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处置。
6、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五、如果今 (略) 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