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高考屏蔽仪、安检门租用服务】
比选文件
【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
2024年12月
目 录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2677 \h 3
第三章 供应商、比选产品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PAGEREF _Toc(略) \h 11
第四章 服务内容 PAGEREF _Toc(略) \h 13
一、 服务清单 PAGEREF _Toc8113 \h 13
第五章 商务要求 PAGEREF _Toc(略) \h 17
第六章 申请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3582 \h 18
一、 申请文件封面 PAGEREF _Toc(略) \h 18
三、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PAGEREF _Toc1102 \h 20
四、 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PAGEREF _Toc(略) \h 21
五、 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PAGEREF _Toc(略) \h 22
六、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PAGEREF _Toc8572 \h 23
七、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的承诺书 PAGEREF _Toc(略) \h 24
八、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PAGEREF _Toc2160 \h 25
九、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PAGEREF _Toc(略) \h 26
十、 诚信行为声明函 PAGEREF _Toc(略) \h 27
十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PAGEREF _Toc984 \h 28
十二、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PAGEREF _Toc(略) \h 29
十五、 服务应答表 PAGEREF _Toc(略) \h 33
十六、 商务应答表 PAGEREF _Toc3649 \h 34
【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对“【2025年高考屏蔽仪、安检门租用服务】”项目采取比选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高考屏蔽仪、安检门租用服务】
二、分包情况:无
三、项目概述:拟采购一名提供租用屏蔽仪和安检门服务的供应商。
有关具体比选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比选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采购方式:采取比选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
五、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比选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诚信行为声明函”。
七、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比选文件售价:
(一)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现场拷取、邮件发送。
2.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获取比选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八、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九、比选地点:【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 (略) (略) 东段568号】)
十、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
地 址:【 (略) (略) 东段568号】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项目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项目预算:¥(略).00元 , 大写:(略)萬(略)仟(略)佰(略)(略)元整; 超过比选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比选。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屏蔽服务:90元/天;手机智能安检门及服务(联网):3000元/天。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
2 | 国家规定 |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比选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
3 | 评选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4 | 成交结果公告 | 现场予以确认。 |
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 | 不接受 |
6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文件 | 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7 | 比选有效期 | 比选后90天。 |
8 | 申请文件份数 | 申请文件包括:资格性申请文件和其他申请文件,合并装订;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1份。 |
9 | 合同分包、 合同转包 | 不允许 |
10 | 中选通知书领取 | 请中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2个工作日内到【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领取中选通知书。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略) |
11 | 比选文件的解释 | 本比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比选单位享有。比选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比选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由比选人解释。 |
二、
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项目。
(二)有关定义
1.“比选人”系指依法进行比选的采购人单位。本次比选的比选人是【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
2.“供应商”系指在比选人进行报名并获取了比选文件拟参加比选和向比选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比选文件“比选邀请”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比选人进行报名获取了比选文件。
(四)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提供相同品 (略) 理。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比选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比选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比选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2.利害关系 (略) 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否则,其申请文件作 (略) 理。
3.前期参与 (略) 理。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比选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供应商为比选人在确定比选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比选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比选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利 (略) 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申请文件作 (略) 理。
5.回避。比选活动中,比选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比选文件
(五)比选文件的构成
1.比选文件是供应商准备申请文件和参加比选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和比选的重要依据。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比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比选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
四、申请文件
(六)申请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比选单位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申请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申请文件将作为无 (略) 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申请文件将作为无 (略) 理。
(七)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比选项下的比选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八)比选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比选项目的比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九)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十)比选有效期
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文件及比选相关资料有效期为比选之日后90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特殊情况下,比选人可于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比选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比选活动。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申请文件,关于比选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如供应商成交,将自动延至比选合同履行完毕。
(十一)申请文件的组成
申请文件包含资格性申请文件、其他申请文件两部分,合并装订,供应商对其提交的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如下:
1. 资格性申请文件
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第三章要求逐条提供;
(2)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 其他申请文件
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做出的报价、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比选项目的技术服务指标、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报价部分(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按照竞比选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表”。 本次比选报价要求:
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本次比选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货款、材料、制造、包装、运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质保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比选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及可能存在的未知费用。
供应商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2其他部分
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十二)申请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供应商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准备申请文件正本、副本。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其供应 (略) 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申请文件为准。
2.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彩页、图纸除外),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3.申请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4.申请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不含彩页、图纸)。
(十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供应商应在申请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比选项目编号、比选项目名称。
2.申请文件应包括:申请文件(包括资格性申请文件和其他申请文件,合并装订),1正1副。申请文件所有正本、所有副本可以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也可以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正本密封为一个包,副本密封为一个包。
3.所有外层密封袋 (略) 应粘贴牢固,并加盖供应商印章(密封以申请文件不外露直视为限)。
4.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拒绝,由比选小组在申请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1)申请文件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供应商及比选项目名称,虽未完全按前款要求进行标注,但不影响公平竞争的。
(2)申请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申请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十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比选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十五)申请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文件不予以受理:
(1)不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履行签到手续的。
(2)未通过报名获取了比选文件的。
(3)比选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申请文件或邮寄申请文件的。
(4)字迹潦草不能辨认或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
(5)在比选会现场有故意损毁其他供应商申请文件等扰乱比选秩序行为的。
(6)印制和签署、密封和标注等其他拒收申请文件的情形详见本章具体规定。
(十六)比选
1.比选、评审工作由【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负责组织比选。
2.比选会议前,比选单位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比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3.比选会主持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宣布会议开始,并主持比选会。比选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比选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比选会主持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名单。
(2)据供应商代表对申请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
由供应商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供应商代表确认申请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申请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会议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会议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 (略) 理,但不得干扰、阻挠会议工作的正常进行。
4.供应商代表对比选过程和比选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比选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比选人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 (略) 理,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比选、评审工作。
5.宣布供应商离场,在外等候比选。
6.进行评审:具体比选、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比选小组负责。
(1)进行资格审查。
(2)比选小组讨论、确定比选程序和比选内容。
(3)比选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比选,并给予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平等的比选机会。比选轮次由比选小组视情况决定。
(4)报价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5)申请文件中“报价函”中的报价与“报价表”价格不一致的,将被视为多个报价,比选单位不予接受。对不同语言文本申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确认成交及发放通知书
(十七)中选人的确定
1.比选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经比选后的有效申请文件,根据成交标准确定中选人。
2.比选人将评审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比选的未中选人。
(十八)中选通知书
1.在公布结果的后,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中选通知书为签订比选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中选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领取中选通知书。未按要求领取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成交,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一定时期禁入 (略) 理。
3.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合同和验收
(十九)签订及履行合同
1.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比选人时间要求,依据比选文件、申请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比选人签订比选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除应当对规定的比选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比选合同中充分体现。
2.比选人和中选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比选文件的规定要求,不得超出申请文件和评审、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3.中选人拒绝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比选活动。
(二十)比选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比选合同履行过程中,比选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选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比选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比选金额的百分之十,且比选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比选合同一致。
(二十一)履行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 (略) 理。
(二十二)验收
比选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比选人负责组。项目完成后,比选人将加强履约验收,若发现中选人有虚假响应情况,验收不予通过,并不再支付未支付的合同款。
七、支付货款
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具体以比选人和中选人合同约定为准)。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第六章);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 (略) 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持原件备查)。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第六章);
(四)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第六章);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第六章);
(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第六章);
(八)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第六章);
(九)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比选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诚信行为声明函”原件(格式见第六章);
二、比选产品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第六章)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第六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提供的所有证件必须是有效证件,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2.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晰、真实、有效,同时加盖供应商鲜章;
3.以上资料是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提供不全或不实,将自行承担无效比选的风险。
序号 | 设备 | 数量(预估) | 参数 | 备注 |
1 | 屏蔽仪 | 93台 | 屏蔽仪 | 第一次服务:2024年12月30前完成安装调试,2025年1月2日-1月5日使用 第二次服务:2025年6月2前完成安装调试,6月7日-9日使用 |
2 | 安检门 | 2个 | 手机智能安检服务(联网) |
(一)屏蔽仪参数:
1.有效屏蔽联通、移动、电信三大运营商GSM、CDMA、DCS、TD-SCDMA、WCDMA、4G/E、4G/D、5G手机信号(含最新5G广电频段)和2.4GWIFI等无线信号、蓝牙信号及其他利用无线传输的信号,不干扰其它电子教学设备工作,手机离开隔断范围,即可恢复正常使用,支持定制拓展特殊频段,可连续长时间工作;
2.产品 (略) 功能,使用先 (略) 卡技术,极简部署,无 (略) 线/电源线来实现远程一键开启或关闭;
3.设备需带有双LED液晶显示自动检测系统,一个显示屏开机自动侦测信号,另外一个显示屏可以检测机器电压、电流、温度、信号正常与否;
4.仪器面板有工作指示灯,不少于12个频段,实时显示设备 GSM、CDMA、DCS、TD-SCDMA、WCDMA、4G/E、4G/D、WIFI、5G 等各频段的工作状态;
5.设备开机后完成屏蔽时间≤30秒;
6.机器后盖需使用独特的空气流通孔道联合风扇和高效铝制鳍片散热设计,保障机器内部可以长时间连续稳定的工作;
7.为方便使用管理要求,设备采用内置天线、电源,塑料外壳,有凹槽提手设计便于携带,也可以固定使用,有效屏蔽距离: 1~30 米(视使用场所信号强弱情况);
8.产品具有符合GBZ/T189.5-2007微波辐射限值的检测报告;(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不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9.产品具有符合(略)《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及(略)《声环境质量标准》的检测报告;(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不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10.产品具有符合GB (略)-2009的国家安全防范检测中心检测报告;(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不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11.产品具有有害物质符合GB/T (略)-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外壳以及内部金属中铅、汞镉、六价铬等有害物质符合相关限值要求的供检测报告;(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不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12.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供应商须承诺响应产品为原厂正品产品,并有相应的售后服务保障。(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不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二)安检门参数(联网):
1.针对性加强抗风和震动等干扰能力,适用于对考生、考务人员安检的速通需求,可用于考点大门口、试卷保密室、命题基地、阅卷点等重要场所;
2.采用7寸LCD屏显示,产品支持最大1 (略) ,可疑物体能 (略) 域准确显示;可对手机进行分类检测和声光报警;排除钥匙、皮带扣、眼镜、首饰、各类文具等日常金属用品不误报;
3.支持探测过检人员是否携带手机(开机、关机、拔除 SIM 卡)等多种状态均可;
4.采用高亮LED灯条提 (略) 域,能直观的通过定位灯显示违禁物 (略) 域,支持双向显示;双侧对射红外可以准确检测到进出安检门的人数;
5. (略) 互通, (略) 可在后端对通过人数及报警人数统计展呈;支持web远程调试;
6.环境适应性强,多次搬运免调试,具备较强的抗风和抗震能力;
7.符合国际安全标准,对心脏起博器佩带者、孕妇、磁性介质等无害;
8.工作频率可根据安装环境自行调节;产品检测频率:5kHz~10kHz,手机检测准确率≥95%。通过速度 :<1.2秒;探测效率:≥40人/分钟;
9.外接电源:110V-242V;电源频率:50Hz/60Hz;工作环境:-20℃~55℃;功耗:<30W;
10.符合 GB (略)-2018《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
摄像机技术要求:
1.嵌入式设备,具备实时操作系统,本身具有抗病毒和抗攻击能力;
2.符合《国家 (略) 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JY/T-KS-JS-2017-1》规定的H.264视频编码标准,支持 G.711 和 AAC 音频编码标准,并支持 PS、TS流封装,支持时间同步功能, (略) 络时间协议(NTP);
3.≥(略) (略) 络摄像机;支持MicroSD/SDHC/SDXC卡(≥256G)断网本地存储;支持DC12V/PoE(802.3af)供电功能,具有DC12V电源输出接口;内置麦克风;
4.应支持TCP/IP协议,支持动态和静态IP模式,支持动态主机分配协议(DHCP) (略) 点对点通信协议(PPPOE),应支持 SIP、RTP、R (略) 络协议, (略) 接口;
5.设备应具有日志功能,并且提供日志启用/关闭/控制接口;日志可存储在本地设备,也可以存储在中心日志服务器上;当日志存储在本地时,日志内容应包括模块名称、时间、描述信息;当存储到中心时,应再加上详细的位置信息,符合《国家 (略) 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JY/T-KS-JS-2017-1》;
6.设备应有数字时钟显示(OSD)功能,OSD格式:日期和时间,显示8位日期及6位时间;地址名称,显示不超过16汉字的考场或保密室名称,符合《国家 (略) 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JY/T-KS-JS-2017-1》;
7.录像功能包括手动、定时、报警触发录像功能;
8.应具有可设定的点对点、点对多点传输能力;多通道设备应支持多点对一点或多点对多点的切换控制功能;宜具有视频移动侦测能力,可根据设置策略实现相应的编码、传输、存储或视频报警,符合《国家 (略) 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JY/T-KS-JS-2017-1》;
9.在重要场所或特殊应用时,应具有设备认证功能、防篡改功能及加密传输能力。
10.供应商响应设备能无缝接入绵阳外国语学校 (略) (略) 、区县 (略) 系统,并保证互联互通。(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
序号 | 内容 | 比选文件要求 |
1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 | 中选供应商与比选人应严格按照比选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
3 | 付款方式 | 根据成交单价据实结算,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4 | 服务期限 | 第一轮服务:2024年12月30号下午6点前安装调试完毕,并安排专业人员协助我校在2025年1月2日-5日全天对本考点考生和工作人员实施安检和技术保障; 第二轮服务:2025年6月2号下午6点前安装调试完毕,并安排专业人员协助我校在2025年6月7日-9日全天对本考点考生和工作人员实施安检和技术保障。 |
5 | 其他要求 | 1.规范安装,确保设备安装好后线缆美观,横平竖直,避免考生直接接触到线缆,若使用插板,必须固定插板位置,确保师生安全通行;2.按照考点要求配备保障人员对屏蔽器和安检门进行现场保障和服务;3.考试结束需与考务组确认后再将设备全部回收拆除。 |
正本或副本 |
申请文件
比选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资格性申请文件
二、承诺函【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
我公司作为本次比选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对本项目采取不转包、不分包形式履行合同。
三、满足比选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我公司承诺,参与此项目比选活动采取非联合体比选方式。
五、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六、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的行为。
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