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大码头镇人民政府本级(服务购买方)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饶县大码头镇环保辅助服务人员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
项目编号、标包:*#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17.*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承接主体派驻购买主体处服务人员2名,人员要求为35周岁以下,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缴纳标准如遇国家及广饶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1、协助乡镇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巡查管理。对乡镇九小场所、四闲场所等场所的安全做好巡查、督导,对巡查重中发现的影响安全生产的现象进行提醒、劝导,巡查重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立即上报;不得以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执法权。2、协助乡镇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生产行为及时制止,发现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立即上报,协助应急管理部门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整改、规范安全生产;协助开展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考核、迎检工作。3、完成乡镇党委其他职责(职能)范围内的工作,根据*方需求安排值班、轮班,服从*方管理、安排,听从指挥,坚决执行命令,配合处理好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应急事件处置,无条件服从临时性、突击性重要任务调配工作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1)承接主体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4)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应提交材料:承接主体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承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2-10-09至2022-10-11(北京时间)。
2、地点: 广 (略) 恒丰大厦A座12楼 1206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