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 (略) 对抚顺炭素浸渍节能降碳技改升级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4﹞37号
关于抚顺炭素浸渍节能降碳技改升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单位《抚顺炭素浸渍节能降碳技改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 (略) (略) 审批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略) 拟投资#元,对厂内高浸车间设备进行升级技术改造,主要包括增加预热炉换热器,减少天然气消耗量;增大浸渍罐容积、延长浸渍时间,提升沥青利用效率,减少单位产品沥青消耗量。进行自动化水平等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其余储运工程、公用辅助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厂内整体生产能力不变。
二、依据 (略) 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表1中“城 (略) ”浓度限值。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沥青加压槽及沥青复用槽、浸渍罐开罐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预热炉、导热油炉产生的颗粒物、NOX、SO2等。沥青加压槽及沥青复用槽废气经管道收集由高浸车间电捕 (略) 理后通过高浸车间排气筒(DA011;高15m)排放;浸渍罐开罐废气 (略) 上方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由管道送至高浸车间电捕 (略) 理后通过高浸车间排气筒(DA011;高15m)排放;预热炉烟气经低氮 (略) 理后通过高浸车间排气筒(DA011;高15m)排放;导热油炉烟气经低氮 (略) 理通过排气筒(DA016;高15m)排放。
预热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NOX、SO2以及沥青储存、浸渍罐开罐过程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天然气导热油炉产生的颗粒物、NOX、SO2以及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苯并〔a〕芘、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排放限值。
4.本项目废焦油和废导热油置于密闭的油桶中,暂存在危废贮存库(依托;占地面积180m2),委托有资 (略) 置。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理。
5.本项目按规范 (略) 防渗。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7.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8.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
9.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投产前,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略) (略)
2024年11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