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赣环土壤〔2022〕1号)中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信息记性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凤凰山(肉联厂)东侧地块一(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略) 竟成镇童街村,占地面积#.78m2(约合76.61亩),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13′58.36″,北纬29°18′30.25″。
二、调查结论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规定,经过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各监测项目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各监测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V类水标准,监测项目钒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表3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联系人:程周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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