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略) :
你局《关于呈报漳浦绥安镇**花园别墅商品房“8·31” (略) 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浦应急〔2024〕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 (略) 理意见。
二、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对相关责任单位和 (略) 理意见, (略) 理结果书面报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漳浦绥安镇**花园别墅商品房“8·31” (略) 坠落事故调查的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进一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 (略) 置向事前预防转型,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 (略) ,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漳浦绥安镇**花园别墅商品房“8·31” (略) 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