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4〕73号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送<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自然资发〔2024〕4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
(项目代码2404-*-15-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城区西北侧,其中
片区一: (略) 、南至石嘴山电厂蒸汽管、西接高铁、北至变电站。
片区二:位于新建包银高铁两侧, (略) 专用线、 (略) 专用线备货场,西至110国道,北至高铁临时堆土区。
片区三: (略) , (略) 林带,西至矿务局煤炭专用线,北至电厂煤炭专用线。
片区四:东 (略) ,南至厂区边界, (略) 便道,北至 (略) 。
片区五:东至110国道,南 (略) ,西 (略) ,北至京 (略) 。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灌溉工程、土方工程、养护工程。
(一)绿化工程:主要为苗木栽植工程,项目区绿化面积800亩,栽植各类苗木*株,其中乔木*株,灌木*株。
片区一:规划面积364亩,栽植苗木*株,其中枣树7535株,柠条*株,紫穗槐*株。
片区二:规划面积120亩,栽植苗木*株,其中枣树2340株,柠条3609株,紫穗槐4398株。
片区三:规划面积53亩,栽植苗木4278株,其中枣树1062株,柠条1620株,紫穗槐1596株。
片区四:规划面积40亩,栽植苗木3118株,其中枣树955株,柠条1002株,紫穗槐1161株。
片区五:规划面积223亩,栽植苗木*株,其中枣树4599株,柠条6966株,紫穗槐7005株。
(二)灌溉工程:灌溉面积760亩,灌溉方式以滴灌为主,管灌为辅的灌溉形式。
片区一:灌溉面积364亩,建 (略) 长度为*米,各类阀门(井)81个(座)。
片区二:灌溉面积120亩,建 (略) 长度为2.*米,各类阀门(井)31个(座),过路顶管1处,过沟钢套管1处。
片区三:灌溉面积53亩。
片区五:灌溉面积223亩。
(三)土方工程:种植土换填7821立方米、土方整理*平方米等。
片区一:换种植土7821m3。
片区二:土方整理*m2。
片区五:土方整理*m2。
(四)养护工程:养护期1年,主要对新栽植苗木进行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涂白、施肥、越冬防护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绿化、灌溉、土方、养护等工程建设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2024年5月—2024年6月
养护期:2024年7月—2025年6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250.*元,工程费235.*元,其他费14.*元。
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造林补助资金。
八、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审定概算表
2.《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