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土地征收实际,在广泛调研、讨论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 (略)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略) 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根据《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举行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参加。现就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上午9:30
地点: (略) 龙奥大厦五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就《办法》有关规定听取听证代表的意见。具体听证事项如下:
(一)按照《办法》有关要求,将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等内容进一步完善;
(二)根据各地实际,将《办法》中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等情况进一步明确;
(三)借鉴外地经验和 (略) 实际,进一步压实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的主体责任;
(四)提出房屋补偿过程中的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等相关费用。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14人)
1.听证代表11人。包括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人、群众代表5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代表2人、法律专家2人。
2.听证旁听人员3人。
四、听证代表或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的意见或建议;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5.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五、报名办法
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
电子邮箱地址:*@*ttp://**(邮件主题请标明“《 (略)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制定工作听证会听证代表(或旁听人员)报名”)
六、其他事项
听证会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名额及报名顺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
报名后因故未能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采取委托相关单位推荐的方式确定参加人员。
附:《 (略)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