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20日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10月26日(5个工作日)。
请相关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pub-message(网址)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或照片(坐标定位),另纸质报批本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
项目名称 | 智慧交通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 |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开发区昭阳工业园三区中和路3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江苏 (略) 位于兴化经济开发区昭阳工业园三区中和路3号内,拟投资4000万元,购买土地11361.2m2、一栋现有厂房及一栋办公楼,本项目新建一栋厂房,从事智慧交通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护栏10万米、标识牌10万平方米、钢制杆10万米、隔离网10万平方米、安全桶5万只、智慧航行船舶设备系列产品(船用软轴线控制装置20000根、船用操纵器设备5000只、船用灯5000只、驾驶控制台1000台、电气设备1000台、*板设备600台)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秉欣年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开发区洁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胥家庄西河。 大气环境:下料、切割烟尘、焊接烟尘、修边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15m排气筒排放,喷塑产生的粉尘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烘干固化产生的非*烷总烃和注塑产生的非*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15m排气筒排放,下料、切割烟尘、焊接烟尘、修边过程未收集的粉尘、喷塑过程未收集的粉尘、烘干固化过程未收集的非*烷总烃、注塑过程未收集的非*烷总烃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粉尘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标准,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和表3标准。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受理日期 | 2023年10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纺织类电子多臂机 |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开发区纬六路北侧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企业拟投资25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纺织类电子多臂机”项目。购置立式加工中心、立式数控铣、卧式加工中心、立轴圆台平面磨床、摇臂钻床、台式铣钻床、喷漆房(全封闭水性漆)等。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RD6861积极式电子多臂1000台套、RD6862积极式电子多臂600台套、RD408/RD86/RD698G积极式凸轮开口13000台套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运营期打磨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抛丸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限值。喷漆、晾干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限值。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限值。 噪声: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机床、车床等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隔声处理、合理布局,加强对噪声设备的运行管理,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漆桶。其中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漆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3年10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合金钢精压 | |||
建设地点 | (略) 戴南镇赵西工业园区 | |||
建设单位 | (略) 云 (略) .pdf | |||
项目基本概况 | (略) 云 (略) 成立于2011年8月29日,注册地 (略) 戴南镇赵万村赵东工业园区,主要从事:不锈钢标准件、法兰制造、加工、销售。 (略) 云 (略) 拟投资1800万元租用戴南镇赵万村村民委员会闲置厂房,购置粗轧机、热轧机、精压成套设备、天然气加热炉等设备,建设合金钢精压项目。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秉欣年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废气为加热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和轧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有组织废气 加热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由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排放标准。 轧制工序产生的轧制废气,由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 2012)表3 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 轧制工序未被收集的无组织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达《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 2012)表4 排放标准。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职工定员20 人,根据《 (略) 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生活用水定额以100L/人·天计,则生活用水量为600m3/a,生活污水产生系数按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0m3/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 350mg/L、NH3-N 30mg/L、TP 5mg/L、TN 50mg/L,经化粪池+地埋式微动力装置处理后农田灌溉。 噪声: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要求 固废: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氧化皮、废边角料、集尘灰,氧化皮、废边角料、集尘灰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棉纱、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
受理日期 | 2023年10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制管加工 | |||
建设地点 | (略) 戴南镇文昌路张时连接线路口勤源国际产业园10号厂房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泰州炬 (略) 创建于2023年2月2日,建设 (略) 戴南镇文昌路张时连接线路口勤源国际产业园10号厂房,项目建成后年产不锈钢管和钛合金管各 70 吨。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84m2,项目已 (略) 戴南镇人民政府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为:戴镇经备发〔2023〕92号。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秉欣年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根据生产工艺可知,项目在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拉拔油雾、保护气体制备废气、抛光粉尘。 ①拉拔油雾 拉拔过程中拉拔油受热会挥发产生少量油雾废气,本次评价以非*烷总经计,根据企业经验及类比同类企业拉拔工艺,油雾产污系数为5%。建设项目拉拔工序拉拔油使用量为1t/a,则拉拔工序非*烷总经的产生量为0.05t/a,本项目对每台油拨机配备集气罩,废气经收集汇总后经过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和表3中相应标准。 ②抛光废气 本项目抛光工序会产生抛光粉尘,抛光粉尘产生量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06 预处理抛丸工艺的产污系数(2.19千克/吨-原料)。本项目需要抛光的部分约为140t,则抛光粉尘产生量为0.307t/a,抛光粉尘经抛光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经加强车间通风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中相应标准。 ③氨 本项目保护气体制备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无组织氨排放,主要来源于液氨钢瓶阀门与氨分解炉连接不锈钢管部位逸散的少量氨气,在车间加强通风情况下,厂界限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③焊接烟尘 本项目焊管工艺产生焊接烟尘。焊接烟尘产生量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钢压延加工行业系数手册中焊接钢管的产污系数(0.011千克/吨-原料)。本项目需要焊管的部分约为140t,则焊接烟尘产生量为0.002t/a。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直接从焊管工作点附近捕集烟气,在车间加强通风情况下,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中相应标准。 废水: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废油、废包装桶、含油抹布、手套,建设单位安全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集尘灰, (略) 综合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
受理日期 | 2023年10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电机、压缩机专用精密紧固件(非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 | |||
建设地点 | (略) 兴化经济开发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略) (略) 成立于2023年2月,拟投资1000万元,租用兴化经济开发区纬六路以南 (略) 闲置厂房,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新建电机、压缩机专用精密紧固件(非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设计年产精密紧固件500吨。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冷墩、搓丝工序产生的油雾废气经密闭设备后通过集气管道近距离收集,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0.8mg/m3,排放速率0.0075kg/h,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标准;涂覆、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除雾+二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4.4mg/m3,排放速率0.066kg/h,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约为0.27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约为0.61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约为5.5mg/m3,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排放标准要求;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高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约为4mg/m3,排放速率0.008kg/h,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 未有效捕集的非*烷总烃经车间无组织排放,经测算,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标准。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TP、TN、石油类、LAS等指标。生活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采取“调节+混凝+滤布过滤+砂滤+精密过滤+超滤”工艺处理后,可以达到开发区 (略) 纳管标准。且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少,不会降低纳污河的水体功能,水环境质量能够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平,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固废主要为线材边角料、金属废屑、残次品、废包装袋等, (略) 综合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油泥、废冷墩油、废PP棉、含油抹布手套、废石英砂、废超滤膜、污泥、废活性炭、达克罗涂料包装桶、脱脂剂包装桶、冷墩油包装桶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3年10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丝绳加工 | |||
建设地点 | (略) 戴南镇裴马村民生路8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江苏 (略) 成立于2021年10月26日, (略) 戴南镇裴马村民生路8号,经营范围包括:金属制品研发:金属丝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2023年江苏 (略) 拟投资1000万元,租用戴南镇裴马村民委员会土地约5500平方米,购置连拉机、退火炉、水箱拉丝机、氨分解炉等国产设备90台套,建设不锈钢丝生产项目。计划投产后预计产能为年产不锈钢丝3000吨。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润滑粉粉尘、氨分解过程中外逸的氨气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使用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SO2、NOx、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气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戴南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向阳河,处理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A标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3年10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 反馈邮箱:*@*63.com |
项目名称 | 调味品 | |||
建设地点 | 兴化经济开发区昭阳工业园四区泰峰路2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鑫迪食品科技(泰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5月18日, (略) 经济开发区昭阳工业园四区泰峰路2号,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等。鑫迪食品科技(泰州)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租 (略) (略) 昭阳工业园四区厂房,计划年产食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280吨。生产工艺以混合为主,不涉及味精、柠檬酸、赖氨酸、淀粉、淀粉糖等制造。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主要存在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液态调味料及半固态调味料生产过程中加热搅拌、煮制、炒制油烟废气,固态调味料及复合食品添加剂配料、筛分过程的粉尘颗粒物以及污水处理池臭气。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粉尘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池臭气经生物滤池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油烟废气排放标准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标准限制标准要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表2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灌溉。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3年10月20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 |
联系地址 |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 反馈邮箱:*@*63.com |
备注:
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3. 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