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对以下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7-*; Email:*@*q.com
通讯地址: (略) 枚皋路19号淮安智慧谷B2楼3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年产100台减速机、50台绞车、30台锚机项目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马厂乡工业集中区王高路30号 | (略) 神工 (略) | 项目租赁厂房约9460平方米,主要使用车床、铣床、磨床、镗床、电火花线切割机、电焊机、抛丸机、滚齿机、磨齿机、电阻炉、渗碳电炉、涂装设备、检验设备等设备,建成后达到年产100台减速机、50台绞车(直径3m)、30台锚机的生产规模。 | 江苏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并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下料、焊接、抛丸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经DA001排气筒(15m)排放;淬火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回火工序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一并进入“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DA002排气筒(15m)排放;喷漆工序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预处理后,与晾干废气一并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达标后经DA003排气筒(15m)排放。 项目下料、焊接、抛丸、淬火、回火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非*烷总烃、二*苯及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二*苯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对应标准限值;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二*苯排放速率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切削液、废电火花油、废磨削液、废液压油、废机油、废过滤棉及漆渣、废淬火油、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油桶、废包装桶等,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珠、废铜丝、废催化剂、除尘灰、废滤袋、废包装材料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4、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应确保在上述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他环境敏感目标。 6、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严格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各项要求进行落实。 7、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 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
2 | 年产2000吨多功能植物新材料项目 | (略) 徐杨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东侧、迎宾大道南侧 | (略) (略) | 项目租赁厂房约1500平方米,主要使用挤压膨化机、超微粉碎机、冷却机等设备,建成后达到年产2000吨多功能植物新材料的生产规模。 | 江苏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并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投料1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落料1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1#布袋除尘器”处理;粗粉碎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2#布袋除尘器”处理;投料2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落料2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3#布袋除尘器”处理;细粉碎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4#布袋除尘器”处理;投料3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落料3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5#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处理达标后合并经DA001排气筒(15m)排放。 项目投料、落料、粗粉碎、细粉碎产生的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对应标准限值。 3、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机油桶、废抹布、废机油等,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袋、布袋收集尘、废布袋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4、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应确保在上述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他环境敏感目标。 6、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严格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各项要求进行落实。 7、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 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
3 | 年产15GW光伏组件项目(一期工程)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南侧、开源路西侧、台南路北侧、开新路东侧 | 天合光能(淮安) (略) | 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总投资约*万元,建设厂房及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 要使用层压机、叠焊机、全自动流水线等设备共计约1408台(套),建设年产10GW光伏组件生产线;二 期总投资约75000万元,建设厂房及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使用层压机、叠焊机、 全自动流水线等设备共计约704台(套),建设年产5GW光伏组件生产线。全部建成后达年产15GW光伏组件的生产规模 |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 1、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组件车间一检测工序、生产线焊接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CO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层压工序、清洗工序、生产线焊接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CO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组件车间二检测工序、生产线焊接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CO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层压工序、清洗工序、生产线焊接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CO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4#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5#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二*苯、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及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同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相应标准。 3、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擦拭布、检测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催化剂等,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电池片、铜带边料、削边废料、废胶桶、保护膜、废纸箱等外售综合利用。报废品、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5、本项目以厂区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应确保在上述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他环境敏感目标。 6、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 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严格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各项要求进行落实。 7、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 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8、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制定各岗位工艺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新建一座100m3应急事故池,并配备雨水排口截止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