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JL0103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呼兰建成区老 (略) 改造工程项目(2024年)监理 (略) 呼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哈呼发改审[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略) 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一般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呼兰建成区老 (略) 改造工程项目(2024年)监理;
2.2建设地点: (略) 呼兰区城区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2024年 (略) 948m,管径d800; (略) 240m,管径 d800.(以上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总工期:87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 *.09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略) 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核查方式( (略) 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略) 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 (略) (略) 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 (略) ”上的“ (略)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 08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至年2024年 09月04 日 18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 (略) ”-《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潜在投标 (略) 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 (略) ”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8 日08 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 (略)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为:2024年09月18 日08 时30分。
6.3开标地点为: (略) (略) 。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 (略) ”网上进行,投标人应注意 (略) 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9.其他
9.1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 (略) 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451-*。
9.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 (略)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略) 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招 标 人: (略) (略) 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
地 址: (略) 呼兰区南大街65号
联 系 人:王涛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卓太 (略)
地 址: (略) 香 (略) 9号8楼B座
联 系 人:罗海峰、刘海玲
电 话:0451-*
邮 箱:*@*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略) 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 (略) 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 (略) 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 (略) ”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