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查<平乐等9座小型病险水库改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剑水〔2023〕155号)及《剑阁县元山镇七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对设计单位修改、补充、完善后的《报告》进行了复核,形成《<剑阁县元山镇七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附件),认为该《报告》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你局应督促项目法人加快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照《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22〕101号)要求,严格落实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安全管理,严格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工程验收管理;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本工程建设招投标、质量与安全监督由你局负责。
附件:《剑阁县元山镇七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略) 水利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剑阁县元山镇七一水库除险加固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略) 水利局于2023年8月4日在广元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剑阁县元山镇七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现场复核和书面审查。参加审查 (略) 水利局、剑阁县水利局、剑阁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项目业主)、 (略) (勘察设计单位)和水库管理等单位。与会代表听取了勘察、设计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评审,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勘察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及完善。根据勘察设计编制单位提供的《报告》(报批稿),经专家审阅后,形成主要意见如下:
一、工程整治的必要性
七一水库位于剑阁县元山镇七一村境内,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综合利用的小(二)型水利枢纽工程。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45km2,总库容12.24万m3,兴利库容7.25万m3,设计灌面350亩。水库枢纽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10.64m,坝顶轴线长160m,坝顶宽3.5m,坝顶高程471.28m,防浪墙顶高程472.08m;溢洪道位于大坝左端,为开敞式正堰,堰顶高程468.88,堰顶宽4.5m,溢洪道左右侧边墙均为混凝土结构,底板采用混凝土浇筑,全长114.0m;放水设施位于库内右岸,为浆砌条石涵卧管结构,卧管放水孔孔径30cm,断面尺寸0.7m×0.7m,涵管长65m,断面净尺寸0.4×0.4m,设计最大放水流量0.045m3/s。
该水库于1972年动工,1973年5月竣工,运行50余年,目前病害主要为:上游坝坡六棱块护坡局部破损;坝顶未硬化,凹凸不平;坝体存在白蚁危害;溢洪道进口处无防渗齿墙;放水卧管渗流严重,无法正常运行;无沉降位移、渗流等自动化观测设施;无管理房。该水库经安全鉴定为三类坝,为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水库正常运行,工程效益充分发挥,对七一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整治十分必要。
二、水文
(一)设计洪水
采取《 (略) 中小流域暴雨洪水计算手册》的推理公式方法,推求七一水库设计洪水可行。同意七一水库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17.3m3/s,洪水总量7.61万m3;20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25.5m3/s,洪水总量12.19万m3;以及设计、校核洪水过程线。
(二)调洪演算
本次整治七一水库正常蓄水位保持高程468.88m不变。同意七一水库从正常蓄水位高程468.88m起调。20年一遇设计洪水最大下泄流量11.7m3/s,设计洪水位470.15m;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最大下泄流量19.0m3/s,校核洪水位470.64m。
(三)坝顶高程复核
根据部颁《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20),按设计、校核两种工况复核计算七一水库坝顶高程可行。现状坝顶高程471.28m,高于校核洪水位(高程470.64m)0.64m,且满足高于设计洪水位(高程470.15m)0.5m的要求,现状防浪墙顶高程472.08m,高于计算坝顶高程最大值(高程471.29m)0.79m,水库防洪能力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三、地质
(一)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05g,对应的基本烈度为Ⅵ度,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
(二)该坝体原填筑土属于中等压缩性土,其具有一定抗剪强度,坝体填筑碾压密实度及渗透性等均满足均质土坝要求,故坝体未见渗漏及其它病险发生。
(三)坝基主要受力层为低液限粉质粘土,且其下无软弱夹层,坝基承载满足上部荷载要求,其坝基低液限粘土为微透水层,下伏基岩风化带为弱透水层,未见渗漏发生, 不存在抗滑稳定及不均匀沉陷等问题。
(四)坝肩为弱透水层,其具有一定的承载力及抗剪强度,不存在渗漏与渗透稳定问题;坝肩无软弱夹层分布,岩层产状水平,无岩溶等不良地质现象或湿陷性黄土等特殊性岩土分布,不存在不均匀沉陷变形及抗滑稳定等地质问题。
(五)溢洪道基础埋置于稳定的砂岩与坡洪积粉质黏土层中,砂岩与粉质黏土层承载力较高,承载力能满足设计要求。
(六)放水设施卧、涵管基础均置放于强风化砂岩层上,砂岩承载力较高,故承载力均能满足设计要求。
四、安全鉴定
大坝安全鉴定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七一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结论。
五、工程整治设计
(一)工程等级与标准
七一水库为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200年一遇校核。
(二)水工建筑物
1.大坝: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大坝整治设计。
(1)上游坝坡:对损毁、变形破坏部位六棱块护坡进行拆除,采用8cm厚C25预制六棱块护坡进行恢复,下设10cm厚的砂砾石垫层+5cm厚M5砂浆找平层,六棱块护坡采用M7.5水泥砂浆砌筑;对六棱块砂浆脱落部位采用M10水泥砂浆勾缝处理。
(2)坝顶:上侧保持原防浪墙结构不变,对坝顶进行清表、整平夯实至高程470.98m,宽度3.4m,坝顶路面采用20cm厚C30砼(商品)浇筑,下设10cm砂砾石垫层;下侧设置30×40cm(B×H)的C25砼路肩,并每隔2.0m设置警示桩栏杆进行防护。
(3)下游坝坡:维修整治护坡及坡面排水沟。
(4)同意大坝白蚁综合防治设计方案。
2.溢洪道:
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溢洪道整治设计。
在溢洪道进水口前端增设引水段,两侧边墙呈“八字口”布置,两侧边墙采用C25砼重力式挡墙结构,靠山体侧左边墙高3.0m,右侧边墙高度随坝坡面渐变;底板采用30cm厚C25砼浇筑,呈逆坡状,起点处增设防渗墙,深80cm,随底板同步浇筑。
3.放水设施:
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放水设施整治设计。拆除原放水卧管及消力池,在库内原址重建放水卧管及消力池。
(1)拆除原浆砌条石放水卧管及消力池,采用C30钢筋砼重建;放水卧管净空尺寸80×120cm(B×H),壁厚30cm,放水孔径30cm,级差50cm,采用砼塞控制关闭和开启,设橡胶垫止水。
(2)新建消力池采用C30钢筋砼箱涵结构,净空断面尺寸2.6×1.4×3.1m(L×B×H),壁厚30cm;底部设置10cm厚砂砾石垫层;消力池与原放水涵管连接处应做好防渗处理。
(3)原放水涵管运行正常,本次不整治。
4.工程安全监测设施设计
同意按照《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 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和< (略) 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技术指南>的通知》(川水函〔2022〕178 号)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改造水库水位标尺、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同意增设大坝位移变形观测桩、渗流观测等安全监测设施。
5.附属工程
(1)同意新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50m2,采用砖混结构,其外观风貌与周边建筑风貌一致,内部结构需满足防汛值班及防汛物资堆放要求。
(2)同意新建防汛道路长92m,路面净宽3.5m,采用0.2m厚C30砼(商品)浇筑,下层设置0.1m厚碎石垫层;内侧设C25砼排水沟,净尺寸30×30cm(B×H),外侧设C25砼路肩,断面尺寸30×40cm(B×H)。
(3)在溢洪道泄槽段(桩号Y0+035.17--Y0+036.67)处增设人行过桥一座,桥长6.5m,宽1.5m, 采用C30钢筋砼浇筑,桥墩结合溢洪道边墙作承台式结构,桥板采用简支板单跨结构,桥面两侧轻型栏杆防护,承载应力满足防汛抢险安全通行要求。
(4)同意在放水出口段新排水渠50m,采用C20砼浇筑,过水断面净尺寸40×45cm(B×H)。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导流
该水库主要在枯水期施工,施工前通过现有放水设施放水至死水位,放水设施施工时采用临时围堰及抽排水方式的导流方案基本可行,围堰填筑按枯水期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置。建设过程中应及时监测库水位变化,并采取相应工程措施。
(二)工程施工
《报告》中确定的整治工程施工方案原则可行,配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基本满足工程需要。
(三)施工布置
对外及场内交通、工厂设施和施工场地规划布置基本可行。
(四)施工进度计划
原则同意七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工期4个月。
七、工程管理
(一)七一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期由项目法人负责,除险加固完工验收后应及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运行期由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负责管护。现有管理人员,基本满足工程运行管理需要。工程运行管理及管护范围划分明确,能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二)汛期严格执行汛限水位运行调度,工程整治未完成前汛期实行空库度汛。
(三)请你局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由剑阁县水利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履行质量安全监督职责。
八、工程占地及拆迁
同意工程永久、临时占地及占地补偿方案。
九、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
(一)水土保持
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基本可行,预测结果较符合实际。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合理,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应完善相关手续,落实具体措施。
(二)环境保护
环境现状分析及环境预测内容全面,预测结果基本可信。环境保护措施设计较完善,实施后可减缓或消除工程整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整治工程是可行的。应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报备手续。
十、水库“清水工程”
同意“清水工程”设计,严禁肥水养殖。严格执行《 (略) 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水库水域执行地表水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十一、概算
同意概算编制的依据、原则及引用的规程规范;同意概算编制采用的定额,人工工时单价,电、风、水单价,各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格。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68.6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3.2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3.92万元,独立费用9.24万元,基本预备费3.27万元。
十二、经济评价
《报告》中经济评价方法符合规范规定。工程整治后,可消除水库病害,保护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
十三、项目管理建议
建议剑阁县水利局、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把项目管理程序关,切实抓好项目实施过程管控,严格实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四制”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工程施工队*。同时,要严格把控施工节点和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及时组织开展完工验收、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