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铅补告字〔2022〕 (略)
铅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汪二镇新安埠集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汪二镇新安埠集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集镇建设。
二、征地位置
(一)土地座落:征收土地位于汪二镇下四村范围内。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县土地利用现状图H50G *** 一幅图。
三、征地面积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征地面积为6.8358亩,全部为水田。
四、征地补偿、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及支付对象?????
(一)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和《铅山县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属物、构筑物补偿标准》(铅府字〔2020〕 (略) )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补偿情况如下:
水田6.8358亩,补偿标准 *** 元/亩,补偿金额 *** 元;
(二)补偿总费用
总计人民币 *** *** *** 万零 *** 佰 *** *** *** 圆( *** 元)整。
(三)支付对象
征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属于被征地农村集 (略) 有的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农户或 (略) 有的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农户或其他权利人。
五、安置政策
货币安置。
六、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23日。
七、有关权利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本《方案》有异议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由 (略) 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按放弃听证办理。
八、其他事项
登记单位: (略) ;登记地点:统一征地办;联系人员: 王刚,联系电话: *** 。 ??????????????????????????????????????????????????????????????????????????????
????????????????????????????????铅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