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态治理项目位于 (略) (略) 北(范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范县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态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北(范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项目概况:对范县垃圾处理场现存生活垃圾进行外运处置,节约占用土地,进行资源再利用,并对垃圾场库存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和后期处理工作,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建设良好生态环境。外运后,对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并进行生态修复。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二、工程的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相应预防措施
(1)废气:垃圾堆体好氧降解过程产生的抽排废气经1套“水洗+碱洗+植物液洗涤塔”设施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筛分车间全密闭,负压收集后经1套“水洗+碱洗+植物液洗涤塔”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
渗滤液处理站各单元采用封闭式设计,通过引风机将臭气收集后经1套“碱洗+植物液洗涤塔”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渗滤液、车间地面冲洗水、车辆清洗废水依托场区现有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预处理+三级DTRO”,处理规模260t/d。处理达标后的生产、生活废水通过场区 (略) (略) 进入中原水务 (略) 深度处理。
(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装载机、滚筒筛、风选机、粉碎机、风机及泵,等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废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筛分物中轻质可燃物外运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无机骨料用于场区回填,场区回填时应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有关规定及要求;腐殖土监测满足《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用于场区生态恢复绿化基质用土;废 (略) 资源化利用;生态修复阶段清挖的少量淤泥直接作为场地覆土,杂物由环卫部门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具体防治措施详见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范主任
联系电话:0393-*
通讯地址: (略) (略) 北
四、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东方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71-*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 (略) 络连接为:http://** 提取码:yrgx,下载可看。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放置建设单位办公室,如有需要请于公示期间至办公室查看。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范围:受项目实施影响和关注项目建设的公众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方式和途径
1、公众 (略) 站链接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箱发送至企业邮箱;
2、公众可以去建设单位办公室直接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17日
特此公告。
(略) 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