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等要求,《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实施已超五年,需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众公示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西区(原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第一次环境信息,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西区(原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项目概要:2017年11月9日,含山县人民政府以含政秘﹝2017﹞195号文《关于同意设立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的批复》同意设立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2017年11月,原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管委会委托安徽 (略) 完成了《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2017年5月,原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以含环审﹝2017﹞108号文对《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查意见,规划控制面积约5.28km2,主导产业为绿装环保新材料,形成重点发展智能家居、厨房电器、铝塑复合材料产业园区。2018年12月,含山经济开发区、含山工业园区、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整合为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其中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更名为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西区(下文中用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西区表述)。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
邮箱: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合肥 (略)
通信地址: (略) 包河区美圣路189号和欣家园4幢1单元1501室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广大公众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好的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本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应实名提交意见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信息不全的意见表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