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富源县新森颗粒燃料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项目拟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 发布时间2024-03-27 10:38:25
(略) 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0874-*
通讯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 邮编:*
项目名称 | 富源县 (略) 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富源县营上镇岩头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富源县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富源县 (略) 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项目位于 (略) 富源县营上镇岩头村委会;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4110m2,新建1条智能化生产线,年生产9千吨生物质燃料。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阻隔粉尘;2)基础开挖过程湿法作业;3)砂石料堆放过程设置篷布覆盖,水泥堆放过程设置堆棚堆放;4)运输车辆密闭运输;5)施工场 (略) 硬化。(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优先设置项目区四周截排水沟,阻止项目区外雨水进入项目区内;2)优先设置运营期脱硫循环水池(地上,并优先做好防渗设施,配套设置收集管道),施工废水经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优先设置运营期三格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三格化粪池,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综合利用,不外排,并优先做好防渗设施。(3)噪声污染防控措施:1)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阻隔噪声;2)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进行作业;3)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夜间不施工。(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2)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理;3)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可回用部分进行收集外售或回用,不能回用部分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要求处理。 二、营运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生物质颗粒燃料燃烧废气及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湿法脱硫除尘设施(双碱法,氢氧化钠、氢氧化钙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原料堆场、皮带输送机输送过程、破碎过程、粉碎过程、制粒过程、包装过程、原料铲装上料过程设置在封闭大棚内(仅留出入口);3)破碎过程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和粉碎过程、制粒过程共用);4)粉碎过程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和破碎过程、制粒过程共用);5)制粒过程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和破碎过程、粉碎过程共用)。(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建设10m3的三格化粪池,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综合利用,不外排;2)设置容积为20m3的脱硫循环水池,湿法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设置在封闭大棚内。(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返回制粒工序作为生产原料;2)废弃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3)旋风除尘器除尘灰统一收集 (略) ;4)脱硫除尘渣统一收集 (略) ;5)炉渣统一收集 (略) ;6)新建10m2危废暂存间(防雨、防渗、防流失),设置废机油用专用容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台账管理制度,危废暂存间设置导流渠、收集池、围堰等。废机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管理台账,记录废机油产生、暂存、转移、委托处置量等内容。危废暂存间设置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设顶棚防雨,四周设置围挡防风。设置标识标牌,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7)化粪池(三格)污泥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综合利用;8)项目区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