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类乌齐县高源液化石油气(LPG)储备装配供应站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略) 高 (略)
2025年1月6日
类乌齐县高源液化石油气(LPG)储备装配供应站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验收意见类乌齐县高源液化石油气(LPG)储备装配供应站建设项目(一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