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淇县自然资源局兹定于 2023年8月28 日举行淇县国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 举行。
二、地点: 淇县自然资源局中楼会议室。
三、人员: 本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 (略) 代表、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以及公民等。
四、申请: 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申请人,请如实填写《参加淇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听证会申请表》 , 并于2023年8月14日前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地址:淇县西坛路中段东侧, 联系人: 杜素中, 办公电话:0392-*)
五、听证会须知
1 、听证会申请人应熟悉地价制订相关情况, 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经区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及相关材料。
2 、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根据淇县实际情况, 对本次地价制订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 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4 、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 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 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5 、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 保守国家秘密, 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 , 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 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6 、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 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淇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