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已由光泽县发展改 (略) 以《关于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光发改委〔2023〕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80%,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20%,招标人为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 (略) ,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光泽县崇仁乡;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2987.*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7.67km、护岸加固0.52km,新建(修复)灌排渠0.94km、新建排水涵管2座、新建下河台阶14座、护坡台阶9座、新建安全标识、警示标识各11个、新建水 (略) 、堰坝修复1座,并配套相应的附属构筑物。(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并以施工图为依据,实际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变更为准增减工程数);
2.5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7日08时至2024年11月12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网(http://**:9095/gz/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29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网(http://**:9095/gz/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网(http://**:9095/gz/ )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8 17:0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8. 联系方式招标人: | 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 (略) | ||
地 址: | 光泽县崇仁乡崇仁村崇仁新街1号, | 邮 编: | * |
联系人: | 吕先生,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 (略) | ||
地 址: | (略) 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210室, | 邮 编: | * |
联系人: | 官女士,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略) 名称: | 光泽县 (略) | ||
网 址: | http://**:9095/gz/ | ||
联系电话: | 400-998-0000、0599-* | ||
(略) 名称: | (略) | ||
地 址: | 光泽县杭 (略) 15号 | ||
联系电话: | 0599-* |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光 (略) | ||
地 址: | 光泽 (略) 122号 | ||
联系电话: | 0599-* | ||
2024-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