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无人机施药防治松褐天牛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9日
双峰县无人机施药防治松褐天牛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9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2023-0052
采购人(全称):双峰县林业局(*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高德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无人机施药防治松褐天牛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3-0052
3、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双峰县确定为松材线虫病疫区,分布形势非严峻。经研究决定计划于松褐
天牛羽化期盛期和盛末期在疫区内用人飞机喷药防治松褐天牛,并同步进
行作业监测和防治效果检查。
实施范围:为双峰县内的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域。
飞防作业时间:松褐天牛羽化期盛期和盛末期分别进行一次作具体实施时间根据当地松褐天牛羽化实际情况和天气情况确定。
实施面积:分2次在松材线虫病重点乡镇纯林区实施无人机喷毒杀松褐天牛,总计面积约3.7万亩。
防治要求:参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版;
防治效果:防治后松褐天牛虫口密度下降70%以上。
4、是否分包:否
5、供应商联系人:高先生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万*仟*佰**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t分期付款: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50%经采购人监测、验收、效果评价后,飞防按验收报告的合格面积结算支付。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地点:为双峰县内的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域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双峰县林业局
验收方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8月5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备案单位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8月5日
合同订立地点:双峰县林业局办公室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