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关于上 (略) 理有限公司( (略) 区)绿化提标工程核准的请示》(南水务排〔2022〕 (略) )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区绿化景观面貌,同意你公司建设上 (略) 理有限公司( (略) 区)绿化提标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 (略) 理有限公司北侧预留用地内,四至范围是:东至东海大道,西至规划七河,北 (略) 理有 (略) 理处置工程,南 (略) 理有限公司一期。本次绿化景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面积约1.25公顷。
三、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铺装工程(花岗岩铺装、条石、 (略) 线面层翻新彩色沥青步道)、绿化工程、小品设施(条石座凳、景观置石、条石、雕塑等)和室外灯光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建安费 *** 万元, (略) 自筹解决。
五、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本项目核准有效期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你公司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