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灵犀美 (略) 年产3.5万件(套)AR光机光学器件及整机等项目 | (略) 长安镇(高新区)新潮路15号4幢 | 浙江灵犀美 (略) | 租用浙江美迪 (略) 4#厂房4F,引进切割机、干涉仪等设备,购置镜片键合设备、模组胶合设备、单面抛光设备等高精密加工设备及绝对测角仪等精密检测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5万件(套)AR光机光学器件及整机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浙江美迪 (略) 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管,纳管标准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中间接排放标准,废水最后由盐仓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外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排放。废气:镀膜工序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少量擦拭、胶合废气经车间换气系统排出。噪声: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