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 (略) 于2023年11月17日协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报告委托编制单位以及特邀水土保持专家对项目现场水土保持工程进行了自主验收,验收主要内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对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各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标情况及督查单位所提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现场验收工作结束后我单位组织召开了验收总结报告会,会议上经各方的鉴定和评估形成了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 (略) 集宁区集中供热一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验收报告、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
联系人:郝成武 电话:*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略) (略)
2024年3月13日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鸿泽水利 (略)
监测单位:内蒙古恒泽 (略)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略) /集宁区
备注:
- 附件1:1.集宁供热 验收总结报告.pdf
- 附件2:2.集宁供热 监测总结报告.pdf
- 附件3:4.集宁 供热 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