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望都 (略) 9号 望都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望 (略) 年产塑料制品300吨建设项目 | (略) 望都县赵庄镇南李各庄村022号 | 望 (略) | 河北 (略) |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租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购置挤出机、吹塑机、注塑机、破碎机、空压机、冷却水塔共计15台。项目建成后年产PE塑料瓶100吨、PP塑料筐200吨。 | 1.本项目原料投加、破碎工序废气经设备间密闭吸风口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挤出、吹塑、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引入1套“过滤棉+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需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表1标准(有机化工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废气经厂房密闭,需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3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标准。 2.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该项目产生的所有废水应合理处置,禁止外排。 3.本项目产噪设备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接口软连接措施,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 | 保定 (略) 主食加工基地项目 | (略) 望都县经济开发 (略) 8号 | 保定 (略) | 河北五骏 (略) |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利用现有厂房5600平方米,新上馒头等蒸制品生产线三条、饼丝生产线一条、面条生产线一条。项目建成后年产馒头等蒸制品*吨、饼丝6000吨、面条3600吨。 | 1、本项目采用1台4t/h燃气锅炉为生产供热,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经21m高排气筒排空,需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经车间密闭,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同生产废水一同 (略) 排入望都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及望都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本项目产噪设备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综合处置。 |
3 | 望都县朝阳机械厂年产1000吨机械铸件技改项目 | (略) 望 (略) 26号 | 望都县朝阳机械厂 | 河北五骏 (略) |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利用现有厂区进行技改。在原覆膜砂铸造工艺基础上,新增水玻璃自硬砂、消失模铸造工艺。购置混砂机、热熔枪、涂料搅拌机、涂刷槽、电阻炉、振实台、真空泵、筛分机、破碎机、抛丸清理机等生产设备。项目技改完成后电炉容量、原料(废钢、生铁)消耗量、产能不变,仍为年产1000吨机械铸件。 | 1、本项目落砂、抛丸、打磨工序废气经落砂区采取半密闭措施,上方设置集气罩;抛丸机自带除尘器;打磨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工序处理后废气由管道引至高效脉冲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需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射芯、浇注(覆膜砂+水玻璃铸造)工序废气采取射芯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加装软帘;浇注工序设置独立的密闭间,浇注区设置顶吸集气罩,内部设置伸缩式集气罩,上述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高效脉冲滤芯除尘器+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需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工业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2二级标准。 熔炼、砂处理工序废气采取熔炼间封闭独立,集气罩+顶吸集气罩方式收集废气;砂处理区域密闭,上方设置集气罩,上述废气经收集由管道引至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需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粘接组树、浇注(消失模铸造)工序废气采取粘接组树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浇注工序设置独立的密闭间,浇注区设置顶吸集气罩,内部设置伸缩式集气罩,上述废气收集经收集由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 +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需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工业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无组织废气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限值要求。 2、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禁止外排。 3、本项目产噪设备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一般固废综合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