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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3年8月24日9:30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举办“2023路灯等废旧材料”的拍卖会(起拍价122.27万元,保证金25万元)。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17时(保证金需在2023年8月23日17:00前到账);
报名地点: (略) 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18楼;
垂询热线:0592-*/*(即日起预约看样);
详见公司网址:http://**.cn或公众微信号:厦门特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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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
【 友情提示:按现状拍卖,品质数量以现场看样为准。拍品清单仅供参考,均按实际看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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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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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足额缴纳拍卖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者;具有废品回收资格并出具承诺函承诺对该批材料按符合环保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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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拍卖标的为已拆除资产主要包含电缆、变压器、镇流器、灯杆、灯叉、灯具、视频监控设备、指示牌等已报废,目前存放于厦门海沧、集美、翔安、同安等四个场地。受存放仓库实际环境限制,其摆放不规格,现场无条件一一核实,数量和质量以现状为准处置。若拍卖人拍卖时公示的影像视听资料、文件或现场看样时现场确认的影像视听资料与转让方现场管理人员确认的标的物所属范围有差异的,以转让方现场管理人员确认的拍品所属范围为准,竞买人对此无异议。标的竞得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拍卖款及佣金之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开始清运;拍卖款由买受人直接转入委托方账户;买受人缴交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堆场押金,清运工作完成后予以无息退还。
03
竞买人中标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成交结果确认书》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成交的结果;竞买人中标后3个工作日不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将交易标的重新拍卖,并按前述规定追究该买受人的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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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交者缴纳的保证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到竞买人预留银行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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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成交后产生的搬运费、拆除费、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自标的交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完成标的所在堆场清运工作;买受人逾期未清理完成的,每逾期1天扣除堆场押金2000元,标的移交给买受人后所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地 址: (略) 湖滨北路振业大厦18楼
邮 编:*
电 话:0592-* 0592-*
传 真:0592-*
网 址:http://**
公众微信号:厦门特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