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福口国有林场森林步道新建与改造项 (略) 宁德福口国有林场会议纪要〔2023〕24号批准建设,建设 (略) 宁德福口国有林场,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 (略) 宁德福口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蕉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森林步道新建与改造长度 3.011 公里其中: 新建森林步道 0.508 公里,改造森林步道 2.503 公里。本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 (略) (略) 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 (略)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 月 29 日至2023年 9 月2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华春建设工程 (略)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11日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递交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宁德福口国有林场
地址: (略) 蕉城区八都镇铜镜自然村
电话:135 9982 0186 联系人: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电话:0593-* 联系人:小石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宁德福口国有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