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 (略) (略) 迁建工程“招标代理费”及“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原招标文件第14、15页第1.46条<投标费用>及第35页附件7中“招标代理费:人民币 *** .00元(人民币 * * * 万 * 仟 * 佰 * * 元整),含专家评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 (略) 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 )号和《 (略) 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 号)的规定,现招标代理费更改为:人民币 *** .00元(人民币 * * * 万 * 仟 * 佰元整)。原招标文件第16页第1.54条<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中√提交时间: * 日上午9:00-9:30时,现更改为: * 日上午8:30-9:30时。
本工程原定开标时间 * 号上午9:30时不变!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