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龙岗区园山街道安良三角龙工 (略) 86号
建设内容:从事眼镜配件和眼镜机器的生产,预计年产量眼镜配件*个、眼镜机器80台,主要生产工艺为:开料、拉线、油压、飞边、滚筒、振机抛光、精雕、打磨、清洗、自然风干、组装、包装。
验收范围:针对工业废水,建设一套设计日处理1吨的废水处理回用设施,将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引至该废水处理回用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针对打磨粉尘,在打磨工位上方安装防尘罩及收集风机,由管道引至吸附水池进行吸附处理(无排放口),并定期清理沉淀及过滤废渣,其产生的吸附废水排入废水处理回用设施处理回用,其余未收集打磨粉尘在车间内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处理。针对环保处理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结论: (略) (略) 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制度,认真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目前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已在工程实际建设和试运行中得到严格落实,达到验收条件。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机构: (略) (略)
验收检测单位: (略)
公众联系电话:*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
公示日期:自2022年9月19日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