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16日。
一、项目名称:龙昆沟流域清污分流及排水防涝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段,涉及龙华区和美兰区。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环 (略)
五、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 (略) ( (略) 至龙昆沟)、 (略) 、 (略) 、 (略) (一 (略) )、 (略) ( (略) (略) )、 (略) 、 (略) 、 (略) (略) 的雨污水管道进行改造, (略) 总长6.5km。其中雨水新建主管沟尺寸D1200至WH4400 1400,总长度7121m;新建污水主管D315至D600,总长度4716m;现状污水管道清淤修复尺寸D315至D800,总长度2173m。同 (略) 范围内的污水检查井、拍门、截流井以及新建提升泵站1座。项目内容包括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工程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水环境
(略) 管道敷设工程量较小,施工现场无施工人员住宿,项目现场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生活依托项目周围现有的公共卫生间,生活污水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和工具清洗废水以及开挖期间产生的槽沟积水。设备、工具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管道闭水实验废水经沉淀后不会对水质造成较大影响;开挖期间沟槽内的地下水和地表降水通过抽水泵进行输送,通过水 (略) (略) 。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污水对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
施工现场的扬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管槽土方挖掘及回填、车辆及施工机械往来产生的扬尘。为了控制施工扬尘,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参照《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 (略) 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中的相关保护措施,做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洒水抑尘、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等措施减少项目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施工期机械尾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由于项目施工场地地势较开阔,空气流通性好,机械尾气经空气扩散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管道切割产生的噪声和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
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运输车辆加强监管、定期检修等措施,可以减小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施工期应设置相关警示标志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本项目的安全施工。尽量做到白天施工,夜间停工,施工期间会使附近敏感点噪声值增加,严重时会影响附近居民的作息规律,在装卸材料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和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达到基础减震的效果,以及在受交通影响严重的 (略) 段种植绿化带达到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从而减少因施工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随着工程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短期的行为。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施工建设垃圾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相关部门指定位置进行处理;产生的多余土石方交由有资质单位运至合法的弃土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建设期的影响。本工程管线敷设作业属于短期的临时性占地,而且施 (略) 道路。在施工开挖过程中,会造成地面裸露,加深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但对城区植被的影响很小,基本是不产生影响。但为 (略) 生态的破坏,须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直接受影响的范围内。同时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严禁随意砍伐破坏施工区内外的植被。采取上述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程度的降低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1、运营期
(略) 政排水工程,其建成后 (略) 雨污收集、输送。输水管线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没有废气、废水以及固体废物产生。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正常运行时,把上游收集的污水提升至下游污水系统中,没有废水产生。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污染源来自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污染源及一体化设备中污水产生的恶臭。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污水提升泵站大气污染物主要成为分NH3和H2S,经全密闭收集除臭后排放。依据对恶臭气体的影响估算,正常工况下,泵站运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NH3≤200ug/m3,H2S≤10ug/m3)。区域NH3、H2S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1.95E-03ug/m3,4.12E-05ug/m3,占标率分别为0.97%、0.41%,均小于1%,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程度很小。
(2)声环境
本项目泵站运营期间,经隔声及距离衰减,各预测点噪声贡献值在51~54dB(A)之间,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标准要求。污水提升泵站噪声对外环境的声环境影响预测较小。泵站及环境敏 (略) 主干道( (略) )、城市次干道( (略) )道路边界线30m以内,受交通噪声影响较大,环境敏感点主要的噪声 (略) 交通噪声。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栅渣。栅渣:其主要成为为漂浮物、悬浮物等大颗粒物质,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沉砂:产生于沉砂池,性质为一般固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在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在实施项目的同时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原则,并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在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确保各项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环境管理制度,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基本可行。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
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滨海大道 (略) 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