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州财采计-2024-#
政府采购编号:XXZCJC[2024]005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职、中技专业课及高职教材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一:
投标文件附件2——开标一览表: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投标综合优惠率 | 备注 |
大写(%) 小写(%) | ||
备注: 1.例如图书定价100元,供应商预计报80元,即投标人优惠率为20%。 2.现报价的优惠率为所有图书综合优惠率,图书结算均按综合优惠率计算。 3.投标人须按以上规则报价,否则作为无 (略) 理。 |
备注: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
2.“其他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5.2款规定开标时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更正为: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投标综合折扣 | 备注 |
备注: 1.例如图书定价100元,供应商预计报80元,即投标人折扣为0.80,折扣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报价折扣为图书教材的综合折扣,图书教材结算均按综合折扣计算,投标人报价折扣要求最少为0.80。 3.投标人须按以上规则报价,否则作为无 (略) 理。 |
备注: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
2.“其他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5.2款规定开标时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更正原因:收到潜在供应商询问,此处内容有误。
更正内容二:
投标文件附件3-2——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名称:
项目名称:
报价内容: |
投标综合优惠率 %(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
备注: 1.例如图书定价100元,供应商预计报80元,即投标人折扣为0.80,折扣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报价折扣为图书教材的综合折扣,图书教材结算均按综合折扣计算,投标人报价折扣要求最少为0.80。 3.投标人须按以上规则报价,否则作为无 (略) 理。 |
备注:
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分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否则,分项报价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更正为:
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名称:
项目名称:
报价内容: |
投标综合折扣 (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
备注: 1.例如图书定价100元,供应商预计报80元,即投标人折扣为0.80,折扣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报价折扣为图书教材的综合折扣,图书教材结算均按综合折扣计算,投标人报价折扣要求最少为0.80。 3.投标人须按以上规则报价,否则作为无 (略) 理。 |
备注:
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分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否则,分项报价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更正内容三: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9:00
更正为:2024年12月24日9:00
更正原因:更正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不足15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中有与以上内容不符的,按以上更正具体内容为准。
2.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湘西公共 (略) 》(http://**)→查看政府采购补充公告→附件→下载或查阅与招标采购相关文件、采购文件、资料及更正公告等内容;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湘西民族 (略)
联系人:魏雪竹
电 话:#
地 址: (略) 湘 (略) 武陵山大道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韩肖
地 址: (略) 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电 话:0743-#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