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甄别意识和防范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我县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一)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
(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以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
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组织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 (略) ”“俱乐部”等字样。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或与其合作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可以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查询,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三、举报内容及方式
社会各界应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一旦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公布的电话或邮箱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举报内容: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活动地点、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活动内容等相关线索材料。
(二)举报方式:屏山县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电话:0831-*,邮箱:*@*q.com。
屏山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