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4-*(监督管理审批股)
传 真:0314-*
通讯地址: (略) 滦平县北山新区环境保护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滦 (略) 采区年产 200 万吨砂石骨料建设项目 | 滦平县大屯镇二道窝铺村四道营 | 滦 (略) | 河北圣泓 (略) |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1°1′22.751″,东经117°18′50.920″。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该项目保持原有矿石破碎生产线不变,新增两条破碎废石生产线,同时增加筛分、湿式磁选以及压滤车间。主要生产工艺为“废石+二段破碎+筛分+湿式磁选+洗砂+压滤干排”。生产规模为年生产粗铁粉(20%)*吨,年产建筑用砂(<6mm)*吨、石子(≥6mm)*吨、泥饼*吨。 | 1、项目颚式破碎机入料口设置喷雾抑尘装置进行预湿抑尘,同时于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筛分机及干式磁选机入料口、下料口及筛分机筛面设置封闭式集气罩收集粉尘,项目车间内各皮带转运端处设置集气罩收集落料粉尘,收集到的含尘废气分别引至布袋除尘器净化后,分别经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堆场大面积使用编制覆盖并设置高于堆 (略) ,堆场、库房、受料仓设置喷雾抑尘,同时设置洗车喷淋装置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厂区内有组织粉尘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限制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7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循环使用禁止外排。厂区内各功能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沉淀池、清水池采取一般防渗。项目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1口,对照井1口,用于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 3、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封闭隔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在途经沿线村庄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除尘器布袋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禁止外排;沉淀池底泥、泥饼及尾泥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禁止外排;废油桶、废润滑油分类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集、转运处置。 5、施工期落实好相应环保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及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中的相关要求。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排放限值要求。 | 2022-9-21至2022-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