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德华 (略) 新建磷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德华 (略) 新建磷化生产线项目 | 天津德华 (略) | (略) 津南经济开发区聚英路42号 | 天津惟精 (略) | 天津德华 (略) (略) 场需求及实际产能的调整,建设单位拟投资200万元,在现有4#生产车间内新建1条磷化生产线,具体建设内容为:建设1条磷化生产线,包括:脱脂槽、酸洗槽、水洗槽、表调槽、磷化槽、防锈槽、污水处理设施等,年处理接箍80吨(27/8-20英寸)。 | (1)废水 本项目新增表面处理生产废水由一套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经超滤后的尾水回用至清洗工序,部分未经超滤的废水和依托现有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新增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总排口,最终排入津南双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废水总排口中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使用磷酸作为酸洗除锈剂,磷酸不易挥发,不易分解,本项目酸洗工序无加热过程,为常温进行,因此酸洗工序不产生酸雾废气。 (3)噪声 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噪声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新增危险废物废酸洗槽渣、废脱脂槽渣、废油脂、废表调槽渣、废磷化槽渣、废防锈槽渣、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超滤膜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废酸液、脱脂废液不暂存直接转运),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本项目无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 | 2023.01.20 -2023.01.3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