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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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20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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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烟台东方威 (略) 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应用项目 | (略) 莱 (略) 6号,烟台东方威 (略) 8号楼内一层东侧 | 烟台东方威 (略) | 山东 (略) | 项目为新建,公司拟于8号楼内一层东侧安装1套HPX-225-11型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用于对公司生产的工件进行无损检测,本项目核技术利用类型属于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元。 | 1、X射线辐射 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开机后产生X射线,对周围环境产生辐射影响,关机后X射线随之消失。建设单位根据《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中规定落实实体屏蔽,对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 2、非放射性有害气体 本项目铅房南侧防护面设1处方形通风口,尺寸为20cm×20cm,采用2mm钢+10mmPb+2mm钢板防护罩防护,通风口内拟设置排风扇,废气通过管道排至车间外部环境,此处为厂 (略) ,少有人员停留,有效通风换气量不低60m3/h,通风次数不低于3次/h,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6.1.10款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