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湾坞 (略) 南端沿海突出部的白马河畔,依山傍海,东南西尾镇毗邻,北与赛岐镇接壤,西与下白石镇仅一水之隔,南临官井洋,湾坞镇属沿海冲积平原,是福安“五大洋之一”, 海路可通向赛岐港、下白石港、霞浦三沙港、宁德三都港;赛湾公路、疏港公路、沈海高速公路同三线福安段贯穿境内,在湾坞设立互通口,温福铁路贯穿全境,并在镇内设立客货运站,构成铁路、公路、港口三位一体的交通体系,形成了密集型路网, (略) 南部交通枢纽。湾坞镇工贸区覆盖整个湾坞半岛,鼎信镍铁合金50万吨冷轧硅钢、宏旺、甬金等企业已在境内建成投产,不锈钢产业链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园区工业聚集高度、交通便捷。出让宗地2023-1地块坐落于湾坞镇深安村南侧地块,用地总面积8439.9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出让宗地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受让人开发建设,土地交付时按净地交付使用。 宗地编号: | 2023-1 | 宗地总面积: | 844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湾坞镇WX06-67-01地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1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并且小于或等于6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8440 | | | | 投资强度: | 40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7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206 |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 起始价: | 175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3月16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29日16时00分 | 备注: | 注:总用地面积为8439.98平方米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公开出让活动,但法律法规等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竞得地块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竞买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2、投资强度不低于27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入园工业项目须在投产之日起2年内达到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年亩均税收等要求。竞买人须与项目所在地的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属地乡镇、街道)、市工信局签订《工业产业项目管理合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2月24日 至 2023年03月23日 到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2月24日 至 2023年03月23日 到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3月27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1 号地块:2023年03月16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3月29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采取在“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 (略) 自然资源厅-业务系统- “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竞买人申请时不能使用办理过携号转网的手机号进行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挂牌保留底价。 4、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包含契税及其他税费。 5、本次网上挂牌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 6、土地开发程度:净地;土地用途: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不大于7%,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20%。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具体规划建设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湾坞镇WX06-67-01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2]394号〕的要求。 8、项目执行的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 (略)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应符合该区域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 9、竞买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我局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即本地块竞买保证金175万元*30%=52.5万元),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10、所有竞买人在挂牌交易截止期限最后1日的最后数小时的时段内,务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密切观察交易动态,以确定挂牌交易的宗地是否转为网上拍卖,以及自己是否参与网上拍卖宗地的竞买活动。竞买人不得以不知道挂牌交易的宗地转为网上拍卖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11、网上挂牌成交之日起,竞得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注册申请竞买时扫描上传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凭证原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自然资源局业务办公室签订《成交确认书》。 12、竞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全额缴纳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期满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20%作为出让合同定金。出让宗地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给受让人开发建设。土地交付时按净地交付使用。出让宗地建设期限二年,建设项目应当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出让成交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构成闲置土地的,按规定处置。 1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 (略) 自然资源局,并具体组织实施。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棠兴路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国土交易业务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彭先生 联系电话:0593-* *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邮政储 (略) 支行,建设银行福安支行,中国银行福安支行, (略) 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银行帐号:*002,*0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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