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进出水自动监控系统委托运营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FW)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W
项目名称: (略) 进出水自动监控系统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08日
二、澄清信息:
1、原招标文件P40《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四、维护实施内容,描述为:2.★*方出具承诺函,承诺服务本项目的运维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投标单位应根据运营能力承诺技术人员的数目,如合同执行后一个月内,无法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配备到位,*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与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
现澄清为:2.★*方出具承诺函,承诺服务本项目的运维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投标单位应根据运营能力承诺技术人员的数目,如合同执行后一个月内,无法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配备到位,*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与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
2、原招标文件P41《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四、维护实施内容,描述为:3.*方应配备专用车辆,方便及时到各厂进行维护。(投标单位应根据运营能力承诺配备专用车辆的数目,如合同执行后一个月内,无法按承诺车辆配备到位,*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与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
现澄清为:3.*方应配备专用车辆,方便及时到各厂进行维护。(投标单位应根据运营能力承诺配备专用车辆的数目,如合同执行后一个月内,无法按承诺车辆配备到位,*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与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
3、原招标文件P70《第六章附件》5.技术条款响应表,序号1,招标要求,描述为:★*方出具承诺函,承诺服务本项目的运维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投标单位应根据运营能力承诺技术人员的数目,如合同执行后一个月内,无法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配备到位,*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与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
现澄清为:★*方出具承诺函,承诺服务本项目的运维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投标单位应根据运营能力承诺技术人员的数目,如合同执行后一个月内,无法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配备到位,*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与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
注: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澄清公告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进出水自动监控系统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地 址:珠海香洲 (略) 29号
联系人:贺工、黄工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公评 (略)
地址: (略) 唐 (略) 101号清华科技园4栋10层
电话:0756-*
电子邮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