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购置项目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道路交通隔离护栏。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实现机非隔离, (略) 畅通和行人安全。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 (略) 交通设施采购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1)采购护栏墩(铸铁40公斤)818个;(2)采购机非护栏(含立杆和装饰球)818套;(3)采购桩头44套。
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采购,按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场所,并完成安装。
9.地点: (略) (辛庄道至南龙道)和瑞丰道(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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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管理综合 (略) 本级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