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各相关应答人:
江 (略) (略) 2022年9月第2批次工程服务类非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QL-*FWFZ)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标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分项工程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排序 | 质量 | 交货期 | 资格能力 | 评审情况 |
1 | QL-*FWFZ-01(劳务分包) | 包1 | (略) 民中心建设项目电力杆线迁改等3个工程劳务分包 | (略) 民中心建设项目电力杆线迁改工程安装劳务分包 | 江西 (略) | 1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中国稀金谷永磁电机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滨江学府北区)杆线迁移(自来水公司专线)工程安装劳务分包 | ||||||||||
洋塘红金二期标准厂房项目供电工程安装劳务分包(2) | ||||||||||
2 | 包2 | (略) (略) 迁改等2个工程劳务分包 | (略) (略) 迁改工程安装劳务分包(1) | 赣州 (略) | 1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中国稀金谷永磁电机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红线内)安装劳务分包(1) | ||||||||||
3 | 包3 | 原国土局办公楼电力迁改等3个工程劳务分包 | (略) (略) 迁改工程安装劳务分包(2) | 江西 (略) | 1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原国土局办公楼电力迁改工程安装劳务分包 | ||||||||||
洋塘红金二期标准厂房项目供电工程安装劳务分包 | ||||||||||
4 | 包4 | 城投金和湾电力迁改等3个工程劳务分包 | 赣州稀金科创城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 (略) 电力杆线迁改工程安装劳务分包 | 江西省 (略) | 1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城投金和湾电力迁改工程安装劳务分包 | ||||||||||
(略) 赣县区宝莲山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野人洞供电一期工程安装劳务分包 | ||||||||||
5 | 包5 | 中国稀金谷永磁电机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红线内)(2)劳务分包 | 中国稀金谷永磁电机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红线内)安装劳务分包(2) | 湖南 (略) | 1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6 | QL-*FWFZ-02(土建专业分包) | 包1 | (略) 民中心建设项目电力杆线迁改等4个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 (略) 民中心建设项目电力杆线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 赣州 (略) | 1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中国稀金谷永磁电机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滨江学府北区)杆线迁移(自来水公司专线)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 ||||||||||
(略) (略) 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1) | ||||||||||
中国稀金谷永磁电机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红线内)土建专业分包(1) | ||||||||||
7 | 包2 | 洋塘红金二期标准厂房项目供电等4个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 (略) (略) 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2) | 江西 (略) | 1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洋塘红金二期标准厂房项目供电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 ||||||||||
赣州稀金科创城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 (略) 电力杆线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 ||||||||||
城投金和湾电力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 ||||||||||
8 | 包3 | 中国稀金谷永磁电机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红线内)(2)土建专业分包 | 中国稀金谷永磁电机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红线内)土建专业分包(2) | 湖南 (略) | 1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
9 | QL-*FWFZ-03(顶管专业分包) | 包1 | 兴国江山一品商住楼小区(顶管专业分包) | 兴国江山一品商住楼小区(顶管专业分包) | 赣州 (略) | 1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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